根据《赣州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赣市人社字〔2022〕9号)规定,现将2024年大余县初级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29日前向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大余县建设路9号3楼人力资源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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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