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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通告

来源:县商务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9-11 09:25:09

赣州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

补贴活动的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

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对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落实均衡实施原则,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对我2025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延续实施,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二、2025年91224:00起暂停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此前已购买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方式以及审核流程等仍按《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执行

三、2025年9月1224:00起暂家电产品换新、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平台从2025年910日24:00起暂停发放家电产品换新、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券,此前已发放的补贴券仍可正常使用至暂停时间点。参与活动商户须于10月31日前向省级服务平台提交完整补贴申请材料,逾期未按规定完成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

四、全市现已暂停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参与活动商户须于1215日前向市级服务平台提交完整补贴申请材料,逾期未按规定完成材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暂停期间,家装厨卫销售商户不得以“先交定金或全款,后续再申领补贴资金”等方式,与消费者签订销售合同或口头承诺后续可以申领补贴开展交易活动。

告由商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6171(汽车、家装)、0797-8996178(电动自行车、家电、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请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户知悉并合理安排。后续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并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赣州市商务局

2025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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