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大余县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12 10:05:44


尊敬的何振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吉村竹木产业园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指定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具体人员负责落实办理。为及时有效办理该建议的答复并掌握第一手资料,我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先后两次对县内有代表性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大余县赣泉木业有限公司、江西腾臻家具有限公司等企业。同时,我局经与县自然资源局调研、沟通交流,现答复如下:

一、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

一是资源优势。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为76.6%,有林业用地159万余亩,其中有林地149.5万亩,立木蓄积量412余万立方米,毛竹林31万亩,人工杉木林60余万亩,是我省重点林业县之一。二是区位优势。与我县北邻的南康区是“全国最大的家具生产基地”“中国实木家具之都”“全国林业产业发展的典范”。因此,我县要充分利用资源、区位这两大优势,将木材加工产业尽快融入南康家具产业集群,依托其强大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借船出海,借梯上楼,把大余发展成为该集群配套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助推我县木材加工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

二、不尽如人意的发展现状

(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我县没有一家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企业,基本上是竹木粗加工,从事家具成品生产企业屈指可数,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产业优势。如我县规模最大的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大余县林盛木业有限公司也只是从事林木种植、生产,未涉及木材加工和家具生产。木材加工企业普遍生产产地较小,原始投入较少,用工50人以下,年利润50万元以下。生产设备方面,以我县最大的生产指接板(集成板)原料的大余县赣泉木业有限公司为例,其设备均从家具企业过时的设备中引进,工艺技术落后,产品层次偏低,只能为兔宝宝、千年舟等外省知名木材加工企业生产初级产品。

(二)品牌意识差,恶性竞争强。我县木材加工企业投入成本以原料和劳动力为主,在品牌营销、科技含量上基本没有投入,都是些没有品牌的企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某一产品在市场走俏时,大家便一哄而起、一拥而上,致使同类产品同质化严重、相似度极高,如出一辙,企业间形成恶性竞争,利润严重压缩。

(三)家族企业多,管理水平低。我县木材加工企业基本上是家族企业管理模式,企业主普遍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现代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四)制约因素多,企业发展难。一是用地制约。我县木材加工企业散布在全县各乡镇,只有吉村镇解放村至游仙村100多家竹木加工企业相对集中,大多是临时租用土地,土地性质为非工业用地。据了解,吉村镇曾计划在解放至游仙公路左侧100米范围内建立木材加工产业园区,并于20189月报县自然资源局以调整土地性质,但至今未果,企业不敢增加投资提升扩张。二是资金制约。由于企业规模小,资金不足,而购设备、建厂房、招员工、扩产能,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企业苦于无土地资产,无法向银行抵押贷款,导致融资难。

三、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壮大

一是县政府要发挥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对中小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选择有市场、上规模、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给予资金、原材料等扶强扶优的政策倾斜。二是培育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带动规模以上企业改进传统工艺技术,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加快实现产品向高端方向发展。三是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和帮助木材加工企业申报、注册自主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四是鼓励和支撑中小企业上项目、上规模,加速转型改造和提升壮大。五是组建大余县木材加工行业协会,为木材加工产业的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增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避免行业恶性竞争,并引导木材加工企业与大专院校、专业科研机构合作,进行加工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动木材加工产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

四、直面重大转变,相关部门展现担当作为

竹木加工产业是吉村镇的支柱产业之一,发展竹木加工产业将有助于壮大吉村的乡镇经济,助推乡村振兴。一是根据《大余县吉村镇总体规划》(2017-2030),镇区用地布局(吉村工商分局南侧)规划有1.4公顷的一类工业用地。建议吉村镇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重新考虑工业用地布局,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助力发展竹木加工产业。二是新《森林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林业发展从生产性森林向生态性森林转变,从计划性管理向市场化管理转变,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完善了林木采伐制度。三是认真研究国家、省、市关于木材加工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争取上级对我县木材加工产业的政策扶持,并协助县里研究制定出台我县扶持和鼓励发展产业方面的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森林法》,广泛开展造林绿化,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积极主动服务,协助木材加工企业办理好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许可等相关手续,取消木材运输许可审批。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大余县林业局

                                       202161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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