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大余县 作者:大余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12 09:56:39

尊敬的蒋群、谢科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省政府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我局高标办承担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2017-2020年累计新建高标准农田4.522万亩。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方面,我局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压实管护责任。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按照“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 的原则,下发了《大余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办法(试行)》、《大余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考核办法》,明确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办理了移交手续,与项目村组签订后期管护合同,要求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

二、落实管护资金。2017年落实县财政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10.912万元,2018年县财政落实40.13万元,2019年县财政落实62万元,2020年县财政落实管护资金71.3万元,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解决,四年合计安排管护资金184.342万元,为做好管护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落实管护人员。据考核统计,各乡镇、村委会落实管护经营主体15个,落实村级管护人员60多名。管护人员和村委会签订了管护合同,负责日常维护,建立了管护工作台账。

针对您提出的三条建议,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作用,保障粮食生产。

(一)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地方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优先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在省级确定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扩展整合资金来源,提高项目投资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在完成新建任务基础上,可用于改造提升、灾毁修复和建后管护。二是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在省级层面统筹整合中央预算內农田建设资金、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同时整合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省级新増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集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创新投资融资模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  ,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田建设信贷投放力度。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在债务限额内,统筹债券资金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有条件的地方在债券发行完成前,对年度预算已安排债券资金的项目可先行调度库款开展建设,债券发行后十五日内归垫资金。鼓励采取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加强建后耕地质量建设。在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到位后,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建设。一是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手段提高耕地地力水平。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的土地平整为实施点,侧重以大户为主,集中连片,作为绿肥种植示范基地。同时对绿肥种子、种植的大户、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印发宣传培训材料等。二是通过深耕深松,打破犁底层,恢复土壤团粒结构,调节土壤三相(固、液、气)比例关系,给农作物提供良好生长空间。三是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培肥地力,维系土壤的持续生产力。

(三)加强建后管护。一是依法做好农田保护工作。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列为永久性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保护,并纳入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化监管。二是建立和落实建后管护机制。严格落实“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完善管护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主体作用,导和激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目常管护。探索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的管护模式,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管护格局。县级政府建立农田建设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加大管护经费财政补助力度,探索从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提取工程维修基金,拓宽资金来源。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大余县农业农村局

                  202172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政协提案号码:2021年第6

提案人姓名

通讯地址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联系电话

13870722999

邮政编码

341500

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工作建议

办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

大余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8722611

邮政编码

341500

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请在相应的反馈栏内打“√”


注: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人将意见表寄办理单位一份,县政协提案委一份,县政府督查室一份。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政协提案号码:2021年第6

提案人姓名

谢科平

通讯地址

县农机局

联系电话

18296751216

邮政编码

341500

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工作建议

办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

大余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8722611

邮政编码

341500

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请在相应的反馈栏内打“√”


注: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人将意见表寄办理单位一份,县政协提案委一份,县政府督查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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