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大余县 作者:大余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12 09:57:00


朱书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在物业管理工作方面主动作为,坚持指导、服务重心下移,注重行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物业管理水平得以全面提升。但是,由于物业管理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物业管理问题成了人民群众身边的热点民生问题。我县物业管理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各小区招聘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大多是下岗失业人员,年纪较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只关注收取物业费而不重视员工的素质要求与技能培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物业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差。

二、物业管理质量较差。物业服务和管理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小区保安对外来进出人员把关不严,更有甚者直接打开大门随意外人进出。

三、物业收费不公开化。物业服务企业未把物业收费标准公开,导致小区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产生矛盾纠纷。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企业无法开展工作,从而进一步激化物业企业与居民的矛盾。

针对我县物业小区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一、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监督。我局每周都会对各个小区进行检查,针对小区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各个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让物业企业在期限内整改完成。同时,根据《赣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每个季度对县内所有物业小区进行季度考核,对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不及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无法参加物业项目招标、承接新项目,同时针对该企业在物业管理项目,原已承接的业务未开始实质性工作的一律停止经营,已开展工作的由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向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服务委托单位提交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清退该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建议,由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服务委托单位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二、健全自治组织。因没有报酬、工作繁忙等原因,业主不愿意加入业主委员会行列,导致小区业主对物业企业履职监督不力。目前,我县已有8个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4个老旧小区成立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我局将继续督促有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条件的小区由居委会代为行使权力,成立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各个物业小区的业主群、小区宣传栏等方式宣传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物业知识。引导广大业主既要正确维护自己的权利、又要自觉履行好应尽义务。

四、促进维修基金使用。简化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开通绿色通道。扩大维修资金应急适用范围,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今年2月,财富公馆已成功申请使用我县第一笔维修资金,另有两笔维修资金使用正在申请。

五、强化行业自律。我局将深入各个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调查和专项调研。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对各个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专项培训,提高整个物业行业的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内部员工的技能培训监督,实行员工培训后再上岗。

六、健全收费机制,公开小区物业收费参考标准。我局严格执行落实《关于发布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参考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53号)文件精神,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小区物业费定价和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其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性活动的收益开支每半年公示一次,公共能耗费分摊每季度向业主公布一次,各类公示要有记录和影像存档。同时要求物业企业财务公开,让业主清楚物业企业收取物业费是否用于小区物业,是否存在只获取盈利,不管服务质量等问题。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标准收取物业费、公示物业费的使用情况的将对该物业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扣相应的企业信誉积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大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1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

      

政协提案号码:2021 年第 29

提案人姓名

朱书俊

通讯地址

县总工会

联系电话

13607074905

邮政编码

341500

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办理单位

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

南安大道 388

联系电话

8722169

邮政编码

341500

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请在相应的反馈栏内打“√”

提案人签名:

注: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人将意见表寄办理单位一份,县政协提案委一份,县政府督查室一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新浪微博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