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全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机具种类
耕整地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5大类39小类134个品目。其中,对中大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联合收割机实行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购机者的补贴需求。
三、操作程序
1.自主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所购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和法律责任。
2.验机程序。非牌证管理的机具到所在乡镇农机岗位验机,牌证管理机具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办理牌证手续后申请补贴。
3.申请补贴。购机者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农机补贴窗口申请补贴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发放补贴。在补贴资金兑付成结算前,县级农机部门公示受益对象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部门向县级财政部门出具补贴资金发放意见,原则上每月组织兑付一次。
四、农机咨询投诉电话: 0797- 8732840
大余县农业农村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