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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总第2405期)

来源: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16 09:45:20

  2023年5月15日  星期一
  农历三月廿六(总第2405期)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奋力建设更高层次实力活力美丽幸福大余 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余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大余天气】
  今晚到明天阴天多云有阵雨或雷阵雨,偏南风2~3级,气温21-31℃;后天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雷电,气温24-30℃。


【本期导读】
  ◎大余新闻:县委书记韩相云率队赴浙江、江苏开展招商考察
  ◎今日美图:传承好家风 情暖母亲节
  ◎通告:大余县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主管 江西日报社主办 大余县委宣传部承办


【大余新闻】
  ▲县委书记韩相云率队赴浙江、江苏开展招商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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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至12日,县委书记韩相云率队赴浙江、江苏开展招商考察活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金健,县委办、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项目推进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5月9日,韩相云一行前往舟山市某集团有限公司,就空气储能电站项目进行深入洽谈,详细了解项目技术路径,并就项目落户提出具体要求。之后,会见了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客商,就我县投资优势和优惠政策进行推介,诚邀该公司来我县考察,并具体商讨我县工矿旅游开发相关事宜。
  5月10日,韩相云一行前往泰州市考察某新能源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产品和生产工艺流程,并对企业发出诚挚邀请,进一步到我县投资锂电池生产项目。
  5月11日上午,考察组一行首先前往泰州市高港经济开发区考察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就我县食品药品产业开展推介;随后前往江苏某测绘服务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数字政府、数字城市开发运营等情况。
  5月11日下午,考察组一行前往某汽车泰州生产基地,就我县县情、资源禀赋和政策优势进行推介,详细了解车辆零配件产业情况,诚邀企业来余考察。随后前往江苏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地考察企业发展、科研和生产状况。(大余县商务局  汪梦华)

  ▲大余县对接长三角“三请三回”招商推介会在江苏昆山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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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曾志平,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李建军,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小兰等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了长三角大余商会第二届一次会议暨换届大会,150余名企业家和乡贤齐聚一堂,共襄盛会。
  同时,县委、县政府举行了2023年大余县对接长三角“三请三回”招商推介会。会上,曾志平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商会成立和商会领导班子当选表示祝贺,对与会乡贤、企业家发出了最诚挚的回余兴业邀请,并介绍了近年来大余县取得的一系列丰硕成果。
  曾志平充分肯定了乡贤企业家为家乡作出的贡献。他表示,县委、县政府衷心希望广大乡贤常回家看看,近距离触摸家乡的澎湃脉动。衷心希望广大乡贤把家乡作为梦想的新起点、事业的新平台,积极推进产业回归、资本回归,投身家乡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衷心希望长三角大余商会架起长三角和大余两地之间交流合作的桥梁,主动为家乡发展牵线搭桥,争作大余发展的投资人、大余形象的代言人、大余建设的献策人。
  会上,张小兰作了招商推介。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大余县招商宣传片》。(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我县举行“好人宣讲队”宣讲培训暨授旗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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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好人宣讲‘声’入人心”活动部署和市文明办组织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好人宣讲活动的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推动党的声音“飞入寻常百姓家”,5月12日,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办了大余县“好人宣讲队”宣讲培训暨授旗启动仪式。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中华出席活动并为“好人宣讲队”代表、队长颁发聘书并授旗。
  为提升“好人宣讲队”宣讲水平,活动采用“试讲+点评+专题辅导”的培训方式,邀请了县委党校有关专家进行了专题授课,并邀请了赣州市见义勇为类好人吴述权同志进行试讲,由专家评审团进行了现场点评。
  据了解,为充分利用好人优势资源,切实发挥好典型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我省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了“好人宣讲‘声’入人心”活动。接下来,我县将充分发挥“好人宣讲队”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宣讲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向群众宣讲,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身边人,为文明大余建设凝聚更多正能量。(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张治嘉) 


【今日美图】

  近日,东山街社区联合永康福娃幼儿园开展“传承好家风 情暖母亲节”家庭文明建设亲子活动。通过戴丝巾、手势舞、亲子游戏等活动形式,增进了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感情,进一步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在社区落地开花。(肖金林 邵蕙玟 王玥)


【通告】
  ▲大余县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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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预防学生溺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
  二、举报范围
  发现学生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报警电话。
  (一)学生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三)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等情况的。
  (四)偷盗或故意损毁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救护设施的。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举报人须在10日内到县教科体局督导安全股领取奖励资金300元。多人同时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私自下水的学生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建议当地乡镇(管委会)、村(居)委会将其监护人编入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志愿者队伍,进行义务巡河2天。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至全县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特此通告

大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责编:朱丹尼  编审:龙秋萍 监制:黄瑞泉 总监制:彭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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