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林业局原一级主任科员刘善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会昌县委批准,会昌县纪委县监委对会昌县林业局原一级主任科员刘善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善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林吃林”,大搞权钱交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申报补助、项目承建、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善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会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会昌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善发开除党籍处分;由会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