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原党委委员、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经理张太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安远县纪委县监委对安远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原党委委员、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经理张太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太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目无纪法、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太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太泉开除党籍处分;由安远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太泉,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安远人,高中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安远县塘村乡、双芫乡、浮槎乡、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等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