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林业局
项目类型:林木种子的生产许可证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计价格[2002]2672号
收费标准:每套10元(包括正本、副本各一本)
办理流程:1、申请者向审核机关提出申请
2、审核机关进行实地考察审核
3、核发许可证
准备材料:1、生产用地合法使用证明,采种林分证明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明、资金证明;
2、林木种子生产地点无检疫对象分布证明;
3、林木种子检验检疫人员和林木种苗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培训证明;)
4、生产主要林木种子、苗木详细名录,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
5、从事林木良种生产的,还应提供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的林木良种审定证明书或林木良种认定证书的复印件;
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