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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领导分工
[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 ]  【字体: 字体颜色
  县长谭学忠: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编制、审计、监察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群英: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并协助县长分管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政务公开、物价、统计、财政、工商、税务、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房产、人防、机关事务、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投诉、金融、保险、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人大的联系、协调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兵:协助县长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业园建设、民营企业、矿管、交通运输、公路、高速办、支铁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技、邮政、通讯、供电、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政协、县总工会、县科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肖桂西:协助县长分管公安、交警、司法、消防、武警、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廖君侦:协助县长分管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广电网络、教育、卫生(爱国卫生)、医药管理、食品和药品监督、体育、县志办、民族宗教事务、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妇联、团县委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刘裕裕:协助县长分管商务、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招商引资、旅游、盐务、烟草、石油、外事侨务、台办、残联、老龄、档案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侨联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邱小林:协助县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农粮、林业、水利、水保、水文、气象、国土、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农业开发、果业、信访、农机、供销、扶贫和移民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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