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孔德然: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并兼管编制、审计、监察。

常务副县长王芳春:协助县长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并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十大体系”建设、统计、物价、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人劳社保、医保、政府法制、信访、接待科、机关事务、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失地办、机关效能投诉、金融、保险、商业、盐务、烟草、物资、石油、土地收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人大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肖作信:协助县长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新村办、人口与计划生育、林业 、水务、国土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文、气象、农业开发、果业、农机、老建、扶贫开发、粮食、供销、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政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方长华:协助县长分管城乡建设与管理、规划、物业管理、房产、人防、司法、保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周红英:副县长周红英:协助县长分管文化、教育、卫生、爱卫、地震、体育、广播电视、精神文明建设、地方志、民族宗教事务、文化市场管理、新闻出版(版权)、关心下一代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妇联、团委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曾令峰:协助县长分管外经外贸、招商引资、工业园建设、工商、外事、侨办、台办、旅游、民政、残联、老龄、档案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侨联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温德新:协助县长分管科技工作以及与县科协的联系、协调工作,协管农业、农村工作和矿业工作。
副县长孙 敏:协助县长分管工业(包括二轻工业)、经贸委、中小企业、地矿、交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邮政、通讯、供电、医药管理、食品和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与县总工会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钟学林:
县长助理黄晓明:协助县长分管公安、交警、消防、武警、社会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