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全面落实市局《关于做好201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的通知》,促进我县全民健身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林 菁 县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杨利家 县体育局副局长
吴至祥 县体育局副局长
王 芳 县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道优 县体育局体校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体育局,由李道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参赛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确保全民健身工作顺利开展
近年来,领导小组以《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政策法规为准绳,认真贯彻中央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的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将体育事业发展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把全民健身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确保全县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近年来,每年拨出专项经费8万元,扶持农村体育设施建设。
2、带头参加健身。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不仅重视、关心、支持体育工作,还身体力行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每年举行的重大体育活动中,县主要领导都能亲自参加。如每年举办的领导干部乒乓球比赛、县篮球联赛、去年8月8日举行的以“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都亲临现场参加活动,为全县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作出了表率。
(二)做好“三边”工作,确保全民健身工作经常开展。
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离不开“三边”工作,即身边的组织、身边的场地、身边的活动建设。
1、致力于身边的组织建设,使全民健身运动日益规范。全民健身运动在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下,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体,体育社团为主线,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一直以来,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不管机构、人事变动,都进行及时调整,从未因领导人的变动而影响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目前全县有篮球联赛、足球联赛、乒乓球、武术、羽毛球、围棋等12个具有独立法人社团的体育协会;全县23个镇(街道)、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建立了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和体育协会,这些协会根据各自的特点分别负责组织农民、干部、职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致力于身边的场地建设,使全民健身运动阵地不断增多。我县体育场地设施基础比较薄弱,已成为全县全民健身发展的瓶颈。为此,以体育创强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整合体育资源,积极探索建设“新农村小康体育村”的新办法、新路子,推进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抓住县文化村创建契机,每年从体彩公益金中拿出8万元,开展体育器材送下乡活动,安装健身路径,送篮球架、乒乓球台等体育器材。
3、致力于身边的活动建设,使全民健身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近几年来,我县全民健身运动亮点精彩纷呈。一是组织开展的全县性传统活动项目多。每年由县委、县政府发文举办多种主题形式的广场活动暨全民健身月活动启动仪式;体育局和各个协会及老年人协会每年还组织开展全县千人登山周活动,全县乒乓球赛、篮球赛等活动。二是农村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是开展全民健身的重要阵地,各镇(街道)充分发挥农民体育协会作用,利用农闲、节假日举办特色体育活动,如青龙等镇在端午节前后举行小龙舟比赛,池江镇的太极拳赛,新城镇的门球赛。四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活动日趋活跃。近年来,为增强机关干部队伍的身体素质,县直机关党工委每年将体育活动列入机关工作计划,并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太极拳(剑)、健身气功、登山、乒乓球、拔河、羽毛球等项目的培训和比赛,做到月月有活动。县总工会和体育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县职工单项比赛不少于8次,县税务系统等企事业单位每两年举行职工运动会,活跃了职工的文体生活。五是老年人体育红红火火。老年体育活动是全民健身运动的有机组织部分,最具活力。全县23个镇(街道)和离退休干部都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县老年体育协会每年组织举办全县老年人体育运动会,有力地推动了全县老年人体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的健身意识。
(三)抓好“两项制度”形成,确保全民健身工作有效推进。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江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的两项十分重要的配套制度,是推进、检验全民健身运动有效开展的两个重要环节。
1、体育培训形成制度。体育骨干人才和体育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群众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关键之一,只有通过活动的展开和举办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体育培训班,才能不断增多体育骨干人才、发展壮大体育队伍,从而指导人民群众进行科学锻炼,吸引更多人进行健身活动,享受健身快乐。一是开展“种文化”活动,推广普及健身项目。近年来,县体育局培养了各类体育协会骨干,深入乡村、机关、单位举办太极拳、桥牌、腰鼓、健身球操、健身健美操、秧歌等文体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100余人。二是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壮大社会体育骨干队伍。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体育事业,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体育中起着重要作用,每年举办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参加人员覆盖全县各行各业。目前,全县已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00多名,其中一级1名、二级2名、三级97名,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人。
2、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去年,我县成立了县国民体质监测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抽取了幼儿园等4个单位为样本采集点,这次体质测定覆盖了城镇与乡村、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老中青幼等多种人群,共测得有效数据样本100个。数据上基本上反映了全县人口体质的基本情况,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为了解和掌握全县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长期动态观察我县国民体质状况,进一步推进全县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了科学根据。近几年,根据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情况,结合各单位实际,每年抽取两个单位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
三、工作措施
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全民健身条例》的同时。领导小组开会研究,提出六项举措确保《全民健身条例》精神落实到实处。一是体育局机关各处室、体育中心各场馆、运动学校各处室在每月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全民健身条例》,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由体育局牵头召集市法制办、市总工会、教委、民宗局、妇联、残联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学习《全民健身条例》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提出全县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意见;三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进行专访,广泛宣传《全民健身条例》;四是向各镇(乡)发出通知,要求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精神;五是尽快拿出一个检查《全民健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方案并下发,年前对各镇(乡)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六是积极向市体育局反馈学习贯彻情况。从而推动《全民健身条例》在大余县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四、工作成效
1、《条例》的颁布,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高度重视 。各工作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熟悉和掌握其内涵,提高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作为“健康唐山,幸福人民”工作的一项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人民幸福之都的有效载体和重要的法律保障,实实在在抓落实。
2、《条例》的颁布,加快了城区健身广场,健身公园等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按《条例》规定,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将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建设纳入了整体规划之中,投巨资修建了档次高、形式多样、美观实用、丰富多彩的健身广场、公园及各种全民健身设施,并将各种健身区域活动范围与广场、公园因地制宜的有机结合起来。
3、《条例》的颁布,促进了乡镇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十分重视乡镇体育站和各项协会等基层组织建设,扎扎实实地把“三边工程”建设落在实处(组织在身边、场地在身边、活动在身边)。
4、《条例》的颁布,极大的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热情。随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我长寿”的新观念正在形成。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城区社会体育指导站为龙头,以乡镇文体站、社区为阵地,以活动网点为桥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使全民健身工作不断深入。同时各单位根据城乡分布状况,组织各种有区别、有步骤、有重点、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活动中坚持大小结合,以小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分散为主;临时性与经常性相结合,以经常为主。确保全民健身活动朝着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5、《条例》的颁布,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得到健康发展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提高百姓生活质量,建设精神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提高健身质量,科学健身、合理健身的技术力量和领头人。《条例》颁布后,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以及在资金和业务培训方面给予很大的支持,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很快。据统计,截止到2009年底,我县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00多名,其中一级1人,二级3人,三级97人。正是由于这些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勤奋工作,组织指导和带领群众科学健身,提高锻炼效果,为群众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愉悦精神服务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