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大余概况
新闻频道
政务频道
互动频道
网上办事
投资频道
旅游频道
专题栏目
县内刊物

    世界钨都·大余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大余概况 >> 综合信息 >> 正文

环境保护事业
[ 来源:县环保局  作者:大余县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9 ]  【字体: 字体颜色

  一是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科学划定后,县政府拔出专款用于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及设立标志牌。现已完成在县城饮用水源取水口、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出境断面等处永久性警示标志的树立。二是配合“5·31”零点行动,彻底清理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坚决取缔了保护区内可能对水体造成污染的行为或活动;规范了油罗口水库水面养殖问题,鉴于其承包时间未到期,督促其改立体养殖为自然放养,并要求农业部门对其不予发放水产养殖证件。三是在饮用水源设立了游仙、水库库区、取水口三个监测断面,逢单月对油罗口水库水质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目前共进行了12次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2008年11月,在市环保局的主持下,召开了大余、南康两县市环保工作协调会,就污染源监管、水质监测达成了相关联动协调机制。四是2008年7月,县环保局、水务局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2008年12月,县环保局、安监局、地矿局等单位联合对章江河沿岸1.5公里内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
  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按照《大余县浮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了“二指定、一要求、一调度、一确保”的措施(即:指定环保局股级以上干部对各企业治理工作进行挂点督办;各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矿区)治理项目责任人;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每个月局领导主持召开一次流域治污工作调度会,听取督办人的汇报和企业治污的进展情况;确保如期实现企业生产外排废水全面达标排放)。一是认真抓好排污企业的治理工作。目前流域内的11家排污企业共自筹治理资金1465万元,治理工作进展较快:环保设施已竣工验收的企业(矿区)有5家,已完成环保设施整治任务待验收的企业有1家,正在施工的企业(矿区)有4家,已搬迁的有1家,流域内15个违法采选矿加工点被清理,一批无证无照采选矿加工窝点被取缔。二是水利设施、公路建设项目进展快、质量好。①惠及山南村260余户1600余人的改水工程已完工。②硬化下南至山南、下南至洪水寨等通村水泥路14公里,新建山南村河边桥1座,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③修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11处,全面改善了当地村民的农田灌溉用水。④由清理承包人自带资金清理整治山南段河道3000余米。⑤发放沙化荒芜农田的复垦补偿款33.891万元,补偿面积达677.82亩,补偿农户346户。
  2004年10月,我县被批准为第九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下发了《大余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责任单位工作责职及目标任务分解表》,通过全县各相关部门及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大余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迎检验收资料汇编》、《大余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迎检验收技术报告》,制作了《生态大余、科学发展》的宣传光碟等,各项创建指标均符合国家考核要求,2008年11月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代表国家环保部的预验收,目前正准备相关材料报国家环保部审核命名。2008年12月,池江镇已顺利通过专家组和省环保局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预验收工作,正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收藏】 【关闭

网站地图  |  网站安全  |  网站帮助  |  常见问题  |  收藏本站 

主办单位:大余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余县信息中心
© jxd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Best viewed by 1024+768
互联网信息备案号:赣ICP备05000924号  
我要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