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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事业
[ 来源:县环保局  作者:大余县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7 ]  【字体: 字体颜色
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思路
 
  201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业务的指导下,我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大余这个主题,努力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0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下达的工作任务
  1、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针对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三个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市、县环保工作要点以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环保工作的几点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逐项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的股室、责任人以及责任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主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在按时上缴招商经费的同时,积极配合小分队外出招商,并认真做好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所挂的浮江乡浮江村吕屋组新农村建设工作,扶助资金5万元,完成了“三清三改”;同时,按照打造“余崇线”精品点的要求,筹资11万余元,对车里村中心社区实施美化、亮化等工作。积极协助县清洁办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按照“1+3+5的模式全面推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指导全县各乡镇科学选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
  3、开展“双争”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争”工作领导小组,将“双争”工作做为单位年终考评的重要指标,并安排专人和科室负责日常工作,局主要领导用50—60%的精力用于“双争”工作。全年“双争”项目5个,资金2065万元,其中章江源头保护专项资金938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0万元;环境监测建设能力专项资金30万元;污染减排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47万元;生态优美乡村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占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数(550.0万)的375%。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升队伍素质
  1坚持每周五下午的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日制度;重点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省市县文件精神。
  2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开展政治思想教育。
  3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共创文明和谐单位,重温为人处事哲理”学习教育活动;8月21日至22日开展了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教育活动。此次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同吃、同住、同学习的封闭式教学的方式,通过各股室负责人专题授课、股室分组讨论、相关人员抽签谈体会等形式,深入剖析了我局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慢作为、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措施。通过开展此次集中封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深入理解了创业服务年的要求以及田洪光精神的精髓,通过剖析存在的问题,也对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极大促进作用。
  4全面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工作实际从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等六个方面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
  (三)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开展环境整治
  1、深入开展三个环保专项行动。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积极推动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维护好我县良好生态环境,深入开展2010年三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章江及章江源头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章江及章江源头水环境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章江及章江源头地区的水环境安全。全年,我局执法人员共派出8批40人次到章江及章江源头进行污染企业检查,全面清理整治了章江及章江源头保护区的污染企业,取缔了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近岸污染源,淘汰了国家明令禁止的企业,做到了源头保护区内污染物零排放,确保过去几年的整治成果,不出现“死灰复燃”;定期对章江源头保护区、章江源头周边地区交接断面水质及与南康交界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共监测章江源头及与南康交界断面水质35次。通过开展整治活动,促使我县河流水质明显好转,从全年监测结果显示,我县章江源头保护区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及Ⅱ类以上标准,与南康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Ⅲ类以上标准。
  (2)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2010年4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大余县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暨环委会扩大会议,对全县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以县环委会的名义转发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赣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余环委字[2010]4号)。我局对全县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建立健全了企业台帐,对大余伟良钨业有限公司、金大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下达了搬迁通知书,对江西西华山钨业有限公司、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补办环评的催办通知书,对部分属市环保局验收的企业下达了催办通知书。进一步强化了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监管,完善了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了环保责任人。
  (3)开展保障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饮用水安全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县政府确定的2010年一项重点工作。一年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以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为重点,彻底取缔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彻底排查与清理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确保我县饮用水安全。对新城、池江、青龙、黄龙、浮江5个乡镇10个村的农村饮用水水质状况进行了调查。
  2、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年6月,我局与县发改委、工信局、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监局、供电公司等九部门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联合下发了《大余县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减排重点行业、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行业、企业进行了重点整治,对违法企业实施了责令整改、停产治理、行政处罚、设备封存等处罚,确保了全县环境安全。
  3、开展环境噪声整治。在中考、高考期间开展了环境噪声专项治理,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现场监管的通知》15天,到全县各建筑工地、娱乐场所、有高音啦叭的商场等噪声产生的场所发放《通知》200多份,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中、高考期间24小时值班处理各类环境噪声信访件,给全县考生在中、高期间一个良好环境。
  4、开展浮江河流域矿区环境安全集中整治。针对浮江河流域内矿区存在的无矿产品经营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环保审批手续及未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新上浮选机、摇床,废水、废沙直排和不达标排放现象,开展集中整治,依法采取断电、拆除(捣毁)生产设备(设施)和清理取缔关闭等措施,达到规范采选矿秩序和废水达标排放的目的,投了流域治理资金1910.71万元,其中政府出资445.71万元(通村公路、桥梁334.7万元,沙化农田复垦补偿35万元,人畜饮水工程40.5万元,农田水利工程35.1万元);企业投入治理资金1465万元。
  5、认真开展环境信访工作。加大了对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对来信来访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登记、受理及答复,并做到城区内投诉当天处理,城区外投诉二天之内处理。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80件,其中,水污染30件,大气污染15件,噪声污染21件,油烟、风尘污染14件,调查处理办结80件,办结了一个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声,深受群众的理解和欢迎,通过信访问题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了社会稳定,保证了人民群众有一个较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强化环境管理,落实污染减排
  1、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一是实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准入制度,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企业排污许可制度;积极配合县内有关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二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主要河流1.5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新批工业排污企业,确保主要河流水质安全。三是科学区划我县工业园区,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入园预审评估制度,严禁引入“两高一资”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鼓励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力争我县工业园各项环保指标达标,努力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
  2、严格把好建设项目验收关。全面规范了审批程序,使我局受理的项目基本做到了准时无误办结。全年来共审批生产性建设项目24个,其中省市审批6,环评率达100%。验收了14个工业项目,办理了排污许可证44个。对一切产生污染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一律先评价后建设,严把项目审批关,控制新增污染源。对一些不符合产业政策、有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污染大、治理难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以审批。
  3、继续完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和 “驻厂员”制度。一是今年3月底召开了全县环保工作会议,4月底召开了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全县11个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环保责任状》,全县65家重点排污企业与我局签订了《环保责任状》。二是全县3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向县内60家主要排污企业派出了驻厂员,我局对17家重点排污企业派出了驻厂员。三是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每月采样监测一次,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促进有据、有效监管。四是对全县8家重点水污染企业实行每周一次不定时检查,增加检查的密度及随机性,促进企业达标排放。
  4、扎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县2010年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是268吨,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是67吨。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污染减排任务,印发了《关于印发大余县2010年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字[2010]53号),把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作为硬性指标,科学安排污染减排计划。今年计划落实减排项目4个,其中COD减排项目3个: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1个、尾矿加工厂结构减排项目2个即大余县联鑫加工厂、大余县鸿兴铜选厂;SO2减排项目1个即大余县春桥钼业有限公司。COD减排为污水处理厂302吨、结构减排41.8吨,合计341.8吨; SO2减排86吨。
  (五)强化服务意识,完成县下达的各项任务
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了服务公开承诺,在审批项目、审批时间上分别缩减了30%。深入开展企业帮扶月活动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全力配合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对审批权限在我局的项目,严格按承诺时限进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在上级环保部门的项目,认真做好跟踪服务和带路工作。
  (六)突出生态创建,促进科学发展
  1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了以“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派出宣传车到乡镇、企业、厂矿进行宣传,悬挂宣传标语30条,在县电视台开办了企业谈环保专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先进做法。
  2生态县创建工作已列入县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之一,已编制完成 《大余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汇编)》的有关工作。2010年2月,吉村镇和内良乡被命名为“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新城镇水南村、池江镇新江村被命名为“江西省省级生态村”。2010年5月我县已申报黄龙镇、河洞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黄龙镇大合村、河洞乡河洞村创建省级生态村,目前,有关申报材料已上报市局和省厅。
  (七)突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1突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010年,对辖区内的地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四次监测,完成了省控点地面水的采、送样任务;同时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头进行了十二次监测,取得了监测数据96个;继续抓好余康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每月5日、25日两次对出境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并将结果通报给南康环保局。从监测数据上分析,2010年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及余康出境断面水质情况较好。
  2强化污染源例行监测工作
  一年来,对辖区内80多家排污企业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监测。一是对普通污染源企业一季度监测一次;二是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做到每隔一月监测一次;三是对临时性污染源做到逢检查必监测。截止到11月底共采集废水样201组,获得废水监测数据1500个,取得噪声监测数据20个,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数据资料。
  3推进重点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
  为防止枯水季节出现水环境污染事件,2010年加强了对县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做到每周对重点排污企业排放废水监测一次,并及时、准确的出具监测结果,为正确制定环境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队伍执法主体不符。作为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体,环保局应为行政主管部门,但我局仍是事业单位且未列入政府组成部门,执法主体不符。
  (二)环保宣传教育有待加强。虽然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但仍有许多不足: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片面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长期的环境利益。二是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只追究企业利益不愿投入资金做环保设施或有设施不正常运行,致使偷排、漏排现象多次重复发生。因此,今后我们仍需继续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形成部门、企业、群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齐抓共管机制。
  (三)环保能力建设较落后                                                          
  1监测站监测仪器及设备更新换代较慢,满足不了新形势下监测工作要求。
  2由于我县属于典型的山区县,现有环境监察设备严重短缺,给日常执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三、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全国、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抓好危险固体废物及辐射安全监管,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推进生态名县建设,为“十二五”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创造良好开局。
  2011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环境质量达到“四个稳定”,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章江河县界过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县域内国、省控地表水监控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城区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现“四个削减”,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年排放量,按要求完成省、市下达的削减任务。生态创建、能力建设做到“四个力争”,即力争成功申报命名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和1个国家级生态村;力争完成2个省级生态乡镇和2个省级生态村申报并通过验收命名;力争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在能力建设投入方面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力争大余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竣工。落实谋划“四个项目”,即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谋划申报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谋划申报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代补”项目;谋划申报“五河”源头环境保护项目。
  为完成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环保工作问责制,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把经济增长、污染降低、环境质量提高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继续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实行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建立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乡镇及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
  二、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要以环评审批为手段,在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上发挥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其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准投产。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能力先进、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建设项目及县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有关部门要在立项、选址、审批、建设等各个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减少环节,加快审批。同时,加强投资引导,严控、严防“两高一资”项目落户和反弹。
  三、全力确保“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首战告捷
  国家已确定在“十二五”期间将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四种污染物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控制。今年是“十二五”减排任务的起始之年,要以全省低碳经济试点县建设为契机,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确保污染减排首战告捷。要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为科学确定“十二五”减排基数、合理确定减排项目打下坚实基础。要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并严格执行造纸、化工等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关停计划。要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确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探索开展农业源污染减排工程建设。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已建成污染治理设施有效稳定运行。
  四、大力开展“四绿”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要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战果,继续努力开展“四绿”环保专项行动。一是保护饮用水及章江水质的“绿水”专项整治。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继续对生活饮用水源头及章江干流沿线1.5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大中小河流域整治力度,确保水质安全。二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绿地”专项整治。抓好我县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继续加强对固废特别是危废产生企业的全方位监管,规范涉重金属企业危废处置行为,淘汰、关停工艺和技术落后的涉重企业,妥善解决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不发生重金属污染安全事故。三是大气污染防治“绿风”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主要燃煤行业的脱硫,铁路、高速公路、公路两边的烟囱,探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四是农村污染防治“绿野”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生活污染、畜禽污染、工矿企业污染等六大问题进行整治。
  对经检查发现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未依法、足额缴纳排污费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排污费专项稽查;对有环境劣迹的公司上市或再融资,两年内环保部门不得出具同意其通过上市核查的文件,金融部门不得发放贷款。
  五、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
  进一步深化省级生态县建设工作,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年内力争完成2个省级生态乡镇和2个省级生态村申报,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充分发挥生态示范的引领作用。结合农村清洁工程,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土壤、养殖业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申报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项目。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主的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改善村镇生态环境。积极争取上级“五河”源头生态补偿资金,支持章江源头环境保护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建立我县生态补偿机制。
  六、全力提升自身能力建设水平
  大力推进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资金与政策支持,加快环保业务用房建设进度。继续强化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环境监测和监察部门在基础设备投入方面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环境监察、监管能力,提高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能力。加强环保部门的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设一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敢于碰硬、能积极妥善应对和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环保队伍。
  七、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舆论氛围。策划好“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好与发改委、工信委、银行等有关部门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共享制度。加强环保新闻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舆情分析,建立重大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的专门机制,为环境决策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重要参考。将环境保护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加强对企业法人的环保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推行企业环保人员持证上岗。积极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借助公开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审查、环境污染案件查处等环境信息,强化公众对环保工作和企业环境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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