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0年度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要点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目标要求,以“三城同建”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城市品位,扎实推进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县城建成区达10.29平方公里,城市人口9.39万人,城镇化率达47%。初步形成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村庄布局规划融为一体的城乡规划体系,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4亿元,同比增长5.09%。年内经市专家阶段性评审的市建筑文明工地1个,市优良结构工程奖1项,经省专家评审的杜鹃花奖1项。杜绝了较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此,我局荣获2009年度建设系统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全市2007-2009年度城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2010年工作回顾
一、以全面实施《城乡规划法》为核心,城乡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近年来,完成了《大余县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08-2020)》及《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2)》专项规划的编制;完成了大余中学、伯坚公园、体育馆、体育公园的规划方案编制;完成了县域镇村布局规划纲要编制、7个建制镇控规编制、 10个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完成了新城镇镇区近期建设范围主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以及90个新农村建设点村庄建设规划修编;启动池江镇、黄龙镇、樟斗镇镇区近期建设范围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城乡规划管理日趋规范。牵头制定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和《行政审批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大余县规划批后管理暂行办法》、《大余县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反规划建房处罚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间,使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更具规范化、程序化。依法实施监督,强化了批后管理。完善了规划验线和规划督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建设业主进行改正,同时对在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和跟踪管理,确保了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和规划批准文件要求实施到位。今年县城共许可审批建设项目选址13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5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7项。办理规划条件43份、放线通知单13份、开工验线合格通知书9份、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17份。通过规划管理,规划区内“一书两证”发放率达100%。乡镇完成私房审批1146户,建筑面积359904㎡,公建审批12户,建筑面积46719.5㎡。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强化大余县城市规划委员会职能,吸纳城管、园林、环保、通讯等单位专家,严格《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审查制度,城市规划工作走上了科学民主决策的轨道,今年城市规划委员会共审查建设项目3个,审查面积180459㎡。完善规划管理体制,积极实行“三个转变”,即:管理体制上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转变;在管理方式上由随意型管理向规范型管理转变;在管理手段上由单一审批管理向全过程监督管理转变。推进重点项目专人管,违章建设分片配合管,违反规划依法管。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受理,内部流转的工作制度,避免了服务对象两头跑;并对规划审批严格实行“五公开”:办理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办事纪律和监督投诉渠道公开,接受建设单位和群众的监督;在规划方案审批过程中,实行批前评审、公示和批后公布,多渠道收集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四是开展了对县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建设部及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与监察局、房产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大余县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余规建字[2009]37号),对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规划许可的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用地面积12.7公顷,围绕每一个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自查覆盖率达到100%,并对2007年以来查出问题的项目及时进行处理。正在起草制定《大余县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草案)等规范性文件,以建立和完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长效机制。五是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了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巡查片区责任制,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房行为,保障了规划的有效实施,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与权威性。今年1-11月份,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48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78户,建筑面积7332.24平方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6户,建筑面积640平方米。拆除各类临时建筑57户,建筑面积556平方米。
二、以狠抓项目建设为重点,城市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局围绕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三城同建”目标,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积极对接国家政策,全力争取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抓好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紧紧围绕2010年重点工作,建设了梅国北路一期及胜利北路、牡丹路、金莲山大道、牡丹亭公园、魁星塔、人民医院住院大楼、胜利北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启动了财富公馆、龙泉山水、安府明珠等一批高档精品小区的建设。我局主抓了以道路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投资11341.11万元;新增城市道路面积2.91万㎡,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19公顷。以“三重”为中心,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和考评考核细则,我局按照县“六个一”(落实一个项目、一名主抓领导、一个工作机构、一个具体责任人、一套管理方案、一套考核奖励办法)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抓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性。制定了我局“抓项目,办实事”实施方案,把县下达的项目分解到有关领导及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并且制定阶段性的详细计划和措施安排,实行工作倒计时,明确完成时间,实行了半月定期调度,每季考评的督查奖惩机制,保障了各个项目的有序推进。通过建章立制,适时调度,协调好各单位、各部门和领导之间的关系,做到多沟通、勤汇报,在解决资金、拆迁难问题上下功夫。
三、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抓手,工程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以施工许可和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为手段,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通过采取强化企业资质、个人从业资格审查,外地队伍进赣备案登记,施工图设计审查,严把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强化标后管理,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报建程序,建立了审批核查机制;出台了《大余县进一步加强建筑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强化了标前、过程、标后监管。推行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全面推行对建造师及“五大员”到岗履职签到管理;加大巡查、检查的力度;对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行为采取综合执法,对工程规划建设采取综合验收。有力的规范了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使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一是工程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专项治理、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执法力度,工程质量通病进一步得到防治,深基坑、钢管外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处坠落等重大危险源进一步得到了控制。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测、监控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所建工程皆实行了工程抗震设防。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建筑节能得到大力推行。建筑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外省企业进赣备案率达100%;工程施工招标率达100%,应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率达100%,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率达80%以上,进场交易率达100%;年内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100%推行建筑节能,非政府投资项目正稳步推进;工程监督覆盖率达99.2%以上,受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二是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质量监管。全面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加强了对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分户验收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严防各类责任方在分户验收中走过场,流于形式等不良行为。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局抽调技术骨干,成立监督领导小组,精心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双公示制,强化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又好又快的完成。三是抓好了村镇建设工作。首先,加大了建筑工匠培训力度。精心选编了教材,免费下发给学员,组织了经验丰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工匠培训更注重实效,重点对建筑结构识图,施工技术及基本操作要求进行培训,保证了培训不走过场,让每个学员学有所得。完成了332人的培训任务,对考试合格者,及时核发了工匠资格证书;其次,新户型进一步推广。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农民赶圩日,务工农民返乡高峰和农民建房高峰的有利时机,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远程教育等形式,积极宣传推广新户型,引导农民积极选用新户型建房,制定了符合实际的新户型推广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建设所的技术指导和新户型建房审批把关和督促落实,切实完成了新户型推广任务。再次,完善村镇规划管理体系。理顺了村镇规划管理体制,全县各乡镇均成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并且配齐相关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加强了村庄规划管理,每个行政村由1名村委会成员兼任村庄规划协管员,协助做好村庄规划管理工作;建立了村庄(社区)理事会参与村庄规划管理的制度,明确村庄(社区)规划监督员,对监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实行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了村庄(社区)规划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圩镇整治建设工作取得实现,以新城镇、浮江乡圩镇整治建设为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各乡镇圩镇整治建设工作,通过圩镇整治建设迅速改变圩镇面貌,打造圩镇亮点、提升圩镇品位。目前,新城镇通过圩镇整治建设已完成外墙整治21000㎡,人行道板整治6700㎡,行道树210棵,路灯105盏,广告牌50块。浮江乡圩镇整治建设工作也正在实施建设中。
四、以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了干部职工学习和培训。建立了每周至少集中学习一次的制度,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每位干部职工都撰写了读书笔记至少1万字,心得体会2篇。尤其是加大整个系统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编印了《创先争优业务知识读本》,由局领导及单位、股(室)负责人进行辅导讲课,并组织考试,尽量全面知晓行业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全局上下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狠抓政务环境建设。在硬环境建设方面,对局办公大楼部分楼层进行了修缮,对庭院进行了美化绿化,率先对办公大楼进行了LED亮化节能改造,大大改善了办公环境。在软环境建设方面,从内部管理、文明办公、业务规程、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等5个方面入手,制定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八项制度”、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信访接待制、外出请销假制等规章制度,形成较为系统、较为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实施方案》,审批工作全部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办理,前台审批,后台监管,前后联动,实行跟踪卡服务,行政审批时限缩减了30%以上。三是抓信访维稳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局班子成员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调度,促使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为确保解决信访问题落到实处,每星期召开一次信访维稳工作调度会,分析信访苗头及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对重点案件,集体研究,形成合力,确保案件的及时解决;坚持对各类信访问题的督办,并实行处理情况反馈制度、结案销号报告制度,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抓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贯彻中央两个《条例》,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每位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上签字并予以了公示,深入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五是抓挂点帮扶工作。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我局为青龙镇九龙村修缮道路1.8公里,帮扶资金2万余元,同时经常深入到挂钩点,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积极帮助建设点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今年经多方筹措,积极争取,累计帮助南安镇东山村新农村建设点挂钩点解决帮扶资金6万元,为农村基层办了一些实实在在的事,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六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我局进一步强化招商措施,创新招商办法,优化招商环境,做到时间、人力、物力“三集中”,掀起了招商引资热潮,招商引资成效明显。我局引进的投资2000万元的年产4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将于近日投产试运行。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全面客观分析,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城乡规划建设监管力度不够;二是破解城市建设发展难题的办法不多;三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城市品位,努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2011年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二是城镇化水平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城镇化水平保持全市前列;三是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入增加15%,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指标在全市整体前移;四是县城建成区面积新增0.2 平方公里以上,县城建成区达到10.49平方公里以上;五是城市人均公园绿地提高1㎡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六是完成小城镇建设投资同比增长10%以上,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有明显改善;七是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建筑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力争创省优工程1项以上,创市优工程1项以上,创市优良结构工程1项以上,创市级文明工地2个以上,大力推广和应用建筑新技术、新材料,建筑节能取得新突破。
2011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规划,力促城乡一体化发展上高度
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我县以规划为龙头,着重抓好城乡规划及规划实施监管工作。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让规划起到应有的调控与引导作用。加强规划的动态维护工作,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使规划充分指导城乡建设。一是坚持规划编制优先。结合赣韶铁路和站场的规划建设,做好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要统筹衔接各项规划成果,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在已有的城乡规划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严格专家评审制度和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建立评审专家信息库。编制和完善配套专项规划,使我县的城乡规划更加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协调性,以指导我县未来的建设发展。尤其要围绕县城、重点小城镇的规划布局,搞好城乡规划的配套协调,以规划统筹城乡发展,让规划当好城乡建设的“先头兵”。二是创新机制,提高城乡规划实施水平。大力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实行县域规划统筹安排,统一协调管理。三是强化批后监管,进一步维护规划严肃性。树立“规划即法,执法如山”的意识,加强规划的动态维护工作,按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使规划充分指导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大余县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暂行办法》等长效制度,强化相关股室联动执法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内容、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四是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村镇规划建设水平。继续抓好个体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优惠政策,大力推广使用新户型,同时借鉴新城建筑劳务企业的先进经验,在池江、青龙等国道沿线引导有一定房屋建筑施工经历,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的农民工匠,组建建筑劳务企业,通过劳务企业组织村镇建筑工匠承建限额以上村镇民房建筑,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上民房工程建设管理,全面提高我县村镇建筑工匠的组织化程度和从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村镇规划建设水平。
二、抓项目,力推城市人居环境上品位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我局把“三重”作为工作主线,着力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建设。一是突出重点,加快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大余中学新校区、体育馆、体育公园、伯坚公园、森林公园、县精品休闲购物广场、大余县五星级宾馆、新安新区等项目建设。继续抓好梅国北路一期及胜利北路、金莲山大道延伸段、牡丹亭文化公园等建设工程。二是关注民生,加大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为力度,引导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做好旧城棚户区改造;继续开展以财富公馆、龙泉山水、欣宏华府等一批示范小区建设;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引导村民进入已规划建设点进行建房,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住房水平,使“居者有其屋”目标真正得到实现。
三、抓监管,力促工程建设上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和行业监管行为,强化项目报建审批,切实落实对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和抗震设防等各项工作的监管,确保我县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强化建筑业综合执法。加大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建设、监理、施工和各种挂靠、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违反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频次,进一步加强工程中标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工作督查制。通过采取在办公场所、建筑施工现场挂设效能监督公示牌,公布投诉电话,实行监管工作回访和建立监管工作定期调度、汇报、考核考评、明察暗访机制,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督查,全面提高机关效能。三是突出重点抓监管。加大对市政、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力度,强化对重点工程和薄弱环节的监管。四是强化建筑节能工作。强化各部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严把工程施工监管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在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同时,组织实施好一批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重点的建筑节能项目,切实抓好新型节能技术、节能材料的推广使用,力保建筑节能全面实施。五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打击违法违章行为。实行网格式巡查,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违法违章行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遏制违法违章行为发生。
四、抓服务,围绕中心工作做贡献
为了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规划建设部门的整体形象,我局把抓作风效能建设摆在工作首位,着力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县委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抓好“三送”活动。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送政策释民惑、送温暖聚民心、送服务解民难”活动,指定专人下派到青龙镇九龙村,大力宣传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确实为群众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办好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位一体”的要求,把惩防体系建设推向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局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监督、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树立规划建设系统新形象。继续落实三个缩减30%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认真查摆问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五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加强规划建设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干部职工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把保稳定的要求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重点围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企业转制人员“两保”,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六是做好新农村建设挂点工作。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要求,充分发挥规划建设部门特有的优势,继续抓好挂点村吕屋新农村建设点村庄整治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等予以帮扶,力求村庄面貌大变化,农民群众得实惠。
二0一0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