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卫生局 项目类型:医疗机构管理技术 承诺时限:即办 设定依据:赣财综字[1997]45号 赣价行字[1997]2号 收费标准:1、医疗保健机构许可校验费(县及县以上)每证200元; 2、乡镇卫生院计可校验费每证50元; 3、女乡医接生员技术许可校验费每证60元 办理流程:1、审查 2、办理 准备材料: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