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办字[2009]260号
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余县灾后住房重建“攻坚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余县灾后住房重建“攻坚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27日
大余县灾后住房重建“攻坚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全县灾后住房重建工作进度,确保受灾重建户年前搬入新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灾后住房重建“攻坚月”活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11月25日起至12月25日,用1个月时间在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等7个乡镇开展灾后住房重建“攻坚月”活动。
1、12月20日前,新城镇巷口村新屋坪、京州村下棚,黄龙镇旱田村棚下三个灾后住房集中建设点的所有重建户完成一层以上主体建设并入住,其中完成两层以上主体建设并入住的达到80%以上。
2、12月25日前,除上述三个建设点以外的27个住房集中建设点的重建户完成一层以上主体建设的达到80%以上,其中完成两层以上主体建设的达到50%以上。
3、12月25日前,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浮江乡、吉村镇的重建户完成一层以上主体建设的达到80%以上,南安镇村镇的重建户完成一层以上主体建设的达到80%以上、主城区的重建户完成一层以上主体建设的达到60%以上。
4、春节前,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浮江乡、吉村镇所有重建户完成一层以上主体建设并入住;南安镇村镇所有重建户完成一层以上主体建设并入住,主城区的重建户完成一层以上主体建设并入住达到70%以上。
二、工作措施
1、县民政局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第一组:李秋明、吴新明,第二组郑明生、盛卫兴)从11月24日—26日对上述7个乡镇至今还未建房的全倒户进行一次摸排,确定全倒不建房户数量及不建房原因,核准想建房但因缺工匠至今还未动工的重建户数量,在11月28日前将统计结果上报县村镇灾后住房重建办。
2、各有关乡镇要千方百计协调帮助想建房但因缺工匠至今未动工的全倒户解决工匠不足问题,确保他们在12月10日前全面动工,在春节前完成一层主体建设并入住。
3、对新城镇巷口村新屋坪、京州村下棚,黄龙镇旱田村棚下这三个灾后住房集中建设点,新城镇、黄龙镇和挂点单位要加强协调,强化措施,破解建筑工匠紧缺难题,对现有的施工队伍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各施工队伍的揽建情况与施工进度,督促其增加建筑工匠。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另请施工突击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4、为解决全县30个灾后集中住房建设点楼房浇筑模板紧缺问题,按照10--19户配1套模板、20--39户配2套模板、40户以上配3套模板的原则对30个灾后住房集中建设点进行配备,县里将按每套模板(含支撑)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5、各有关乡镇、各住房集中建设点挂点单位要广渠道、多途径地帮助建房户联系红砖、钢筋、水泥、砂石等建材,切实解决建材供应问题,确保不因建材供应不足影响建房进度。
6、各有关乡镇、各住房集中建设点挂点单位要积极、耐心做好重建户的思想疏导工作,破除挑选日子、消极等待、怕贷款引起欠债等思想,充分调动重建户的建房积极性,动员还未动工的尽快动工,已动工的加快建房进度。
7、对于重建户的8000元建房补助,由原来的按建房进度分两次补助改为只要完成基础部分就一次性补助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住房集中建设点挂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灾后住房重建“攻坚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突出灾后住房重建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抢抓进度,如期完成灾后住房重建工作任务。
2、强化工作力量。各乡镇、各住房集中建设点挂点单位要加强对灾后住房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干部力量,实行“一边倒”,集中突击攻坚,实行“倒计时”,及时协调、有效解决建房瓶颈问题,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3、加强督查考评。县村镇灾后住房重建办将对“攻坚月”活动进行督查指导,组成两个督查组实行“每周一督查一通报”,分组安排:第一组梅卓运、李秋明(负责督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第二组吴健、蓝树林(负责督查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对第一次督查排位后三名的乡镇、后三名的灾后住房集中建设点,由县分管领导找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挂点单位主要领导谈话;对第二次督查排位后三名的乡镇、后三名的灾后住房集中建设点,由县长找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挂点单位主要领导谈话;对第三次督查排位后三名的乡镇、后三名的灾后住房集中建设点,由县委书记找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挂点单位主要领导谈话;对12月底重建家园“六比六看”第二次考评不达标的后三名乡镇、后三名挂点单位,对该乡镇、挂点单位全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今年的评先评优资格,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挂点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4、及时报送进度。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各乡镇、各住房集中建设点住房重建进度、资金拨付情况和全倒户中的低保户结对帮扶情况,为督查组开展工作奠定基础,请各乡镇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据实填写相关表格(见附表),并经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确定后在每周一报送至县民政局。
5、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县电视台、大余报要开设灾后住房重建专栏,村镇灾后住房重建办公室要不定期印发灾后住房重建简报,广泛宣传灾后住房重建工作,在全县形成灾后住房重建的浓厚氛围。
附表:
1、大余县“7·3”特大洪灾全倒户住房重建进度表
2、大余县“7·3”特大洪灾住房集中建设点重建进度表
3、大余县“7·3”特大洪灾灾后住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表
4、大余县“7·3”特大洪灾全倒户中的低保户帮扶情况表
主题词:灾后重建 房重建“攻坚月”活动 方案 知
抄送:县人武部政工科
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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