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期)
大余县实施“十大体系”办公室编 2009年11月9日
【工作动态】
技术标准体系奋力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一是积极帮助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第一、对受灾后已恢复生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生产加工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过程、半成品及成品的包装和存放等,对未恢复生产的食品生产企业,指导和督促其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管理,并要求其严格把好食品出厂检验关。第二、开展对受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走访慰问工作,免费为受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移装、检验办理相关手续。第三、 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通过“12365”全天候接受质量投诉举报,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了洪灾后我县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是全力加强建材质量监管。 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一次灾后重建建材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红砖、钢材、水泥等建材生产企业共40余家,对县内21家红砖生产企业生产的普通烧结砖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检21个批次烧结普通砖,有21批产品质量不合格。同时,加大了灾后建筑工地使用红砖的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5个,抽取红砖样品5个,均为不合格。目前该局对生产不合红砖产品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县内的普通烧结砖生产企业采取限期整改的措施。
(县质监局供稿)
产权交易体系整改措施为受灾群众服务
一、全力解决土地纠纷问题。“7·3”特大洪灾后及时调查摸底,将纠纷户落实到窗口工作人个人,采取结对的方式,选定时间,选定地点,召集有纠纷的居民,拿出土地证、房产证,拿出判决书来,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工作人员现场为纠纷户调解纠份。调解后,所有关系户签定好协议书,各关系户一份,并留一份在窗口存底。
二、细化三条服务通道。即正常通道、快速通道、待办通道,县国土局对居民建房、设定登记等一般业务进入正常通道,只要材料齐全,权属合法,符合法律、书证依据的,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对受灾群众的土地登记、抵押登记、临时用地审批等业务,全部进入“快速通道”。对材料不齐全、存在权属纠纷、未按规定缴纳税费等问题的业务,一方面将材料转入待办通道,等待材料齐备、手续完善,另一方面积极与有关部门和相关用地单位协调,一旦材料符合要求,立即转入正常通道办理。
三、成立房屋倒塌评估小组。组织单位骨干力量对全县全倒户、部分倒房户特别是主城区的房屋进行丈量、评估,切实做好房屋倒塌评估工作,稳定受灾群众思想情绪。
(县行政服务中心供稿)
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全倒户核查工作
一、登记上户。积极深入到每户受灾的群众家,一边宣传核灾的政策,做好全倒户的登记核查工作,一边鼓励受灾群众树立信心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掌握桥西村、周屋村、水南村、南丰村、高龙村、巷口村、白田埠、京州村、观路村、龙王庙、窑子前和居委会房屋全倒户数和危房数量,并对受灾人口进行了统计,新城镇全倒户共计1190户。
二、张榜公示。以村为单位进行全倒户公榜,工作组根据初步统计情况,制作统一文本范本,下发到各个受灾村部,要求其根据统一的文本范本进行张榜公示,共公3榜。
三、反复核查。张榜公示后,有部分村民反映相关情况,该局组织人员立即奔赴实地察看和咨询。经最新统计,新城镇全倒户已增至1416户。
(县人劳社保局供稿)
金融服务体系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金融服务措施落实到位。金融服务体系组成调查小组,对经济、金融、农业受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为使出台的救灾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深入到受灾严重的企业、商户、农户了解灾情,做好安抚,切实帮助灾民解决实际困难。争取特别优惠政策、信贷资金倾斜,积极扶持农业生产自救、受灾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截止到9月底,全县金融机构共发放各类救灾贷款10610万元。
二、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为帮助受灾企业、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县各金融机构主动出击,降低信贷发放标准,减少信贷审批程序,已累计发放信贷扶持资金12714万元,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县农业银行各网点设立专柜办理受灾户贷款业务,累计受理受灾户529户,发放救灾贷款501户,金额3797万元,其中农户小额贷款448户,金额1063万元。
(县人民银行供稿)
送:市实施“十大体系”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四套班子领导
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