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余办字[2009]132号
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大余县“7.3”特大洪灾抗灾救灾指挥部
吉村镇工作组组长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确保抗灾救灾工作快速推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人大副主任陈少华任吉村镇工作组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严国雄不再担任吉村镇工作组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长黄晓明不再担任副组长,另有安排,其他人员分工不变。
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8日
主题词:机构调整 “7.3”特大洪灾抗灾救灾指挥部 通知
抄送:县人武部政工科
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2009年7月8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