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字[2010]7号
中共大余县委 大余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县灾后住房重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7·3”特大洪灾发生后,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争分夺秒,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地完成了灾后住房重建工作各项任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新城镇等5个乡(镇)为“灾后住房重建先进乡镇”,县农信社等23个单位为“灾后住房重建先进单位”,王跃进等46名同志为“灾后住房重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灾后住房重建精神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开创我县新一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全县灾后住房重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大余县委
大余县人民政府
2010年2月10日
主题词:表彰先进 灾后住房重建 决定
抄送:县人武部
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印发
(共印160份)
附:
全县灾后住房重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灾后住房重建先进乡镇(5个)
新城镇、南安镇、池江镇、浮江乡、黄龙镇
二、灾后住房重建先进单位(23个)
县农信社、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口计生委、县矿管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法院、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农工部、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房产局、县高速办、县扶贫办、县体育局、县广电局、县网络公司、县工商银行、县工商局、县地税局
三、灾后住房重建先进个人(46人)
王跃进 县财政局纪检组长、工会主席
余为东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力权 县交通局党支部书记
廖俊生 新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少云 新城镇司法所长
谢芳华 新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朝茂 新城镇巷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庭安 新城镇周屋村党支部书记
李福生 新城镇水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南生 新城镇高龙村长滩理事会会长
刘财源 新城镇京州村下棚理事会副会长
李育寿 新城镇白田埠村李屋理事会会长
赵海远 县审计局局长
谢宝燕 县林业局局长
叶光辉 池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伟 池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会斌 池江镇杨村村党支部书记
刘风常 池江镇庄下村党支部书记
郭文汪 池江镇长江村麻园里理事会会长
郭文勋 池江镇长江村下屋理事会会长
王春生 县教育局干部
魏先星 青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叶际扬 青龙镇同盟村党支部书记
叶际仁 青龙镇同盟村学堂前理事会会长
刘香英 县人口计生委工会主席
刘小琴 黄龙镇镇长助理
李志坚 黄龙镇旱田村委会主任
李志汤 黄龙镇旱田村棚下理事会成员
曾宪仁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陈志强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蒋启玲 南安镇人大副主席
黎庆美 南安镇组织委员
魏 敏 南安镇余西街居委会主任
黄 宇 南安镇东山街民政专干
魏先路 南安镇余西街学院路灾后重建小区理事会会长
谭信财 南安镇新民村新建小组理事会会长
刘铁军 县矿管局副局长
曾祥林 浮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罗开明 浮江乡竹木村村委会主任
黄声来 浮江乡竹木村大河边理事会会长
肖乐平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钟 辉 吉村镇经管站长
林长华 吉村镇满埠村村委会主任
周家尧 吉村镇沙村圩上理事会会长
杨定财 左拔镇副镇长
张龙辉 左拔镇左拔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