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期
据城镇住户调查显示,1-3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380.8元,同比增长13.5%。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六增二减”的态势,其中:食品支出2798.09元,增长18.6%;衣着支出490.87元,增长7.5%,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228.82元,下降20.0%,医疗保健支出200.45元,下降21.7%,交通和通信支出552.07元,增长3.9%,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446.57元,增长33.5%,居住支出527.95元,增长24.1%,杂项商品及服务支出91.42元,增长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