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规范性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余府字 >> 正文
(余府字[2011]09号)关于表彰2010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4 ]  【字体: 字体颜色
 
 
余府字[2011]9号
 
 
关于表彰2010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
 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0年度,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精心指导下,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考核评比,县政府研究决定,新城镇人民政府、青龙镇人民政府为2010年度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工作先进单位,新城镇水西村为全县土地整理工作先进村,现予通报表彰。同时,对新城镇人民政府、青龙镇人民政府各奖励5000元,对新城镇水西村奖励2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燥,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争取更大成绩。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进位赶超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