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窗口:县发改委
办事程序 受理申请→申报材料审查→核准、转报或不予核准→制作核准文件→申请人领取文件
承诺时限:3天
申报材料:
1、核准请示
2、项目申请报告
3、政府抄告单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7、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
8、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
9、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10、投资意向书
11、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1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