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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转移登记
[ 来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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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转移登记
办事程序:申请人申请→受理→审批→行政服务中心缴费→登记发证
申报材料:
01
、商品房买卖合同;
02
、契税完税证明;
03
、江西省赣州市房地产业专用发票(办证联);
04
、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册(复印件);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01
、住宅:
80元/套、共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
02
、非住宅:
550元/套
收费依据:
1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计价
[2002]595号;
2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计收费字
[2003]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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