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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大余县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实物工作量的通知
[ 来源:县发改委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3 ]  【字体: 字体颜色
余发改文[2008]129号
县农业局:
  根据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关于下达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市发改农经字〔2008〕896号精神,现将下达我县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实物工作量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加大投入、扩大内需工作机制》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投资计划下达、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必须公开透明,安全规范。
  三、同步落实好中央投资项目各类地方配套资金,全力加快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促使新增投资尽快形成包括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订货等内容在内的实物工作量,发挥投资效益(具体项目分阶段工程投资量和实物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
  四、实行项目实物工作量报告制度,即由项目实施单位从资金下达到2009年2月底,每月1日、15日将项目实物工作量向县发改委报告一次,县发改委再上报市发改委农经科,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5日报告一次。
  五、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保、节能等建设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在努力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六、监察、审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联合形成监督检查机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执行监督检查。
 
  附件:大余县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工作量分解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大余县2008年四季度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实物工作量分解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资金类别
总投资
计划下达投资
完成投资
形成实物工作量(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订货)
负责部门和单位
2008年4月季度至2009年2月底
2009年3月至6月底
2008年4季度至2009年2月底
2009年3月至6月底
大余县联户沼气工程项目
新建
在新城、周屋村、观路村、浮江村、二塘村、新江村、东山村、大合村建设联户沼气工程8处
小计
22.64
22.64
11.32
11.32
完成4个村点的联户沼气工程4处建设,并投放工程
完成4个村店的联户沼气工程4处建设,完成全部基建、并投入使用,实现集中供气
农业局
中央预算内投资
16.24
16.24
8.12
8.12
地方投资
3.2
3.2
1.6
1.6
其他投资
3.2
3.2
1.6
1.6
大余县农村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新建
观路村、周屋村、桥西村、灌湖村、窑子前村、新城村、九龙村、二塘村、黄龙畲族村等14个村建网点14个
小计
40.6
40.6
14.5
26.1
完成网点建设5个,采购进出料设备、检测设备、维修设备各5套
完成网点建设9个,采购进出料设备、检测设备、维修设备各9套
农业局
中央预算内投资
21
21
7.2
13.5
地方投资
5.6
5.6
2
3.6
其他投资
14
14
5
9
大余县户用沼气项目
新建
751户
小计
408.12
408.12
122.436
285.684
完成255座沼气池、采购设备255套
完成526座沼气池、采购设备526套
农业局
中央预算内投资
90.12
90.12
27.036
63.084
地方投资
18
18
5.4
12.6
其他投资
300
300
90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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