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河道采砂许可
服务窗口 大余县水务局
服务程序 见流程图
承诺时限:20天
需提供的资料:
1、采砂申请书;
2、船舶、船员证书;
3、属围填造地、河道航道整治的,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4、有纠纷的河段还要提供处理与毗邻第三人关系的协议文件。
收费标准:
1、在赣江南昌市段以下和鄱阳湖采砂按每吨0.8元计收,其他河道采砂按每吨0.6元计收。
2、因吹填造地申请河道采砂的按照前项规定标准的50%计收。
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按实际的全额征收。
收费依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