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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申报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开办武术学校
[ 来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点击数:  ]  【字体: 字体颜色
  服务项目
    一、申报健身气功活动站点
   二、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三、开办武术学校
    服务窗口 体育局(综合窗口)
    服务程序 
    一、申报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开办武术学校:
    提出申请—办公室,并在网上公开申请者情况(2个工作日)—办公室实地考察(3个工作日)—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并公开(2个工作日)—分管副局长提出复审意见并公开(2个工作日)—局长审批,决定可或不许可(3个工作日)—办公室制定文件并登记(3个工作日)—准予许可向社会公告—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件
    承诺时限:20天
    需提供的资料:
    一、申报健身气功活动站点
    1、活动场所安全、适用,并经所在地管理者同意使用;
    2、活动时间相对固定;
    3、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
    4、辅导人员参加过体育行政部门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活动内容健康、科学,符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需提供材料:申请书;规模、布局。
    二、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1、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办学宗旨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注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体育专长的人才,为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体育专业教师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具备相应教练员的资格。体育专业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能低于1:50;
    4、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体育教学,训练场馆和器材设施。体育训练室内场地人均不少于0.5平方米,室外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
    5、具备与体育教学,训练相适应的辅助设施,如浴室,医务室等。申请者需提供:申请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开办武术学校
    1、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办学宗旨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注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武术专长的人才,为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3、武术教师应当经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具有武术教练员的资格。武术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能低于1:50;
    4、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武术教学,训练场馆和器材设施。武术训练室内场地人均不少于0.5平方米,室外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
    5、具备与武术教学,训练相适应的辅助设施,如浴室,医务室等。
    申请者需提供:申请书、武术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收费标准:1、按照《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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