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社会保障 >> 正文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 来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点击数:  ]  【字体: 字体颜色
 服务项目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服务窗口 社会保险局
    服务程序 申报—登记—审核—征缴—退休待遇审批
    承诺时限:申报登记审核收费即时即办,退休待遇当月审批下月执行
    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参保:参保职工登记申报表、参保职工汇总表、本年度职工工资发放表;个人参保:近期1寸免冠照4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个人申请登记表。
    2、养老保险待遇审批时提供参保人员个人人事档案及养老保险参保手册。
    3、离退休人员死亡丧抚费领取须提供单位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收费标准: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8%(单位20%、个人8%)或20%(个人)。(赣府发[1995]50号)(赣府厅发[2003]3号)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