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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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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服务窗口:   县人防办
     办事程序:   受理申请—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踏勘—审批
     承诺时限:5天
     申报材料:
     1、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审批表一式三份;
     2、县政府抄告单;
     3、发改委或主管部门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4、全套设计图、人防工程设计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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