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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竹运输证
[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  点击数:  ]  【字体: 字体颜色
  服务窗口: 县林业局
  办事程序:提交资料—审核—办证
  申报材料:
  一、初办:
  1、省内运输证提交林木采伐许可证、植物检疫证、赣州市办理省内木材运输凭证、林业规费票据:
  2、出省运输证提交林木采伐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伐区验收单、赣州市办理省内木材运输凭证、林业规费票据。
  二、转办:
  1、赣州市木材运输证转办(换证)申报单;
  2、有效的运输证、植物检疫证、码单和规费票据:
  3、省外证转办还需提交赣州市外省入境木材转办运输凭证:
  三、重办:
     1、由发货单位提出的、经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的申请书;
     2、原运输证和检疫证;
     四、补办:
     处罚补办:
     1、林业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书(林政股审核):
     2、补交的林业规费票据、罚没票据和检尺码单。
     遗失补办:
     1、发货单位报告、公安部门挂失报案证明、作废声明和路径,第一个木材检查站的证明。
     2、木材已启运的要有前后两个木材检查站的证明,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和林政股核实意见。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
     1、征收标准“一金一费”按销售的20%征收;
     2、毛竹按标准竹每根1元征收,篙竹按3根折1根标准竹征收。
     收费依据:省委、省政府转发[2004]19号、赣发[2004]19号、赣财综字[200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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