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服务窗口: 县国土局
办事程序:申请—调查—审核—登记—换发或更改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商品房购销合同或协议书;
4、房屋契证和税单;
5、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6、购房户未到法定年龄须提交监护证明;
7、属单位购买的还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
8、标准宗地图一份;
9、该幢商品房用户清单;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土地登记费:
1、党政机关团体用地每宗2000平方米以下的用地为200元,每增加500平方米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用地每宗1000平方米以下的用地100元,每增加500平方米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0000元;
3、事业单位用地每宗5000平方米以下的用地300元,每增加500平方米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4、、个人每宗5-30元;
5、、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证。
收费依据:[1990]国土(籍)字第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