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要闻:
学习传达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县委中心组召开第一次学习会
陈亮主持并作重要讲话 谭学忠严晓晖李细妹吴昌星等出席
本报讯 记者报道:7月5日下午,县委中心组召开第一次学习会,学习传达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为大余加快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陈亮、谭学忠、严晓晖、李细妹、吴昌星、李德恭、李兵、刘群英、肖惜才、黄文发等在家的县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县委书记陈亮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陈亮指出,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高屋建瓴,论述精辟、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对于我们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抓紧抓好,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用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导统领全县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指导统领全县社会管理工作,使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成为指导和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陈亮强调,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着力推进转型发展、加快发展。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道路。”对大余来说,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最重要的体现和最根本的标准,就是看全县各级党组织能不能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用好机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弘扬革命传统,再创一等工作,切实加快大余发展的步伐。要大力推进“工业强县”战略,把工业发展摆上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做强优势产业,做大特色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进产业集群建设,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以更大的力度、更科学的举措建设好工业园区,全力打造专业园区、特色园区、生态园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 “双争”工作力度,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保持发展的拉动力。要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规划先行,围绕大余城市定位,科学修编并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做好规划、打通出口、拉开框架、完善功能、组团开发”的思路,在改善老城区基础设施的同时,积极实施新区开发,拉开城市框架,合理配置资源,打造一批城市亮点,建立健全“治脏治乱治堵”长效机制,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同时,要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旅游活县”战略和“生态立县”战略。
陈亮强调,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让广大群众从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县委副书记严晓晖组织学习了《中共赣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兵,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文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海,县政协副主席刘安荣分别作了中心学习发言。
会议还书面传达了市委“弘扬革命传统,再创一等工作”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主要精神;书面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陈亮到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本报讯 记者报道:7月7日下午,县委书记陈亮到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陈亮强调,全县公、检、法机关要切实发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努力再上新台阶,为打造活力钨都、绿色南安、幸福大余作出积极贡献。
在县公安局,陈亮详细了解县公安局技术装备、快速反应应急能力及治安联防等情况,并听取了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汇报。陈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政治学习和公安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抓好服务,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升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要抓创新,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公安工作,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切实为大余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在县检察院和县法院,陈亮认真查看了县检察院技侦大楼和县法院办公阵地,详细了解了“两院”人才队伍、审判执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陈亮指出,“两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人员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廉洁自律,围绕打造活力钨都、绿色南安、幸福大余这个中心,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肖桂西,县检察院检察长郭复彬,县法院院长伍振海陪同调研。
省政协调研组到我县调研
严晓晖吴昌星陪同
本报讯 黄瑞发、记者报道:7月6日至7日,省政协“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民主监督调研组到我县调研指导工作。省政协常委、人资环委副主任陈双溪,省政协常委、民建省委副主委徐良平,省政协委员、民建省委副主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建赣州市委主委唐玉英,市政协副主席温会礼等参加调研,县委副书记严晓晖,县政协主席吴昌星,副县长邱小林,县政协副主席赵海远等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深入村组农户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县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在调研时,调研组成员对我县的人口计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我县继续加大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落实好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着力转变群众的传统生育观念,倡导科学、文明的生育观。
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大余支行开业
谭学忠吴昌星出席
本报讯 记者报道: 7月6日上午,我县又一家金融机构——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大余支行隆重举行开业庆典。县委副书记、县长谭学忠,县政协主席吴昌星,市政府金融办主任李世祖,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群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贤俊,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董事、行长徐正君等出席开业庆典仪式。
刘群英在仪式上致辞,对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大余支行的开业表示热烈祝贺。据了解,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12月20日,是由来自浙江的台州银行发起设立的,是江西首家、全国首批地市级村镇银行。该行秉承先进的发展理念,不断开拓市场。自3月开业以来,已先后在赣州开发区、瑞金市、龙南县、大余县设立支行,信贷资金全部投向“三农”和中小企业,“简单、方便、快捷”的经营理念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金融服务能力快速提升。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李细妹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 记者报道:7月6日上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公务大楼二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24人,请假1人,符合法定人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细妹,副主任陈少华、周红英、刘晓明、陈贤俊、谢海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邱小林,县人民法院院长伍振海列席会议。李细妹主持会议并讲话。她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与县委的同心力;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贯彻好《宪法》和《监督法》,不断增强履行能力;要把握政策理论,不断增强对群众的引导力;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增强一线工作的潜在力;要关注民生民望,不断提高对群众的亲和力;要丰富代表活动,不断增强人大常委会的凝聚力;要规范从政行为,不断增强对群众的公信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人大常委会的战斗力,为建设活力钨都、绿色南安、幸福大余而不懈努力。
会上,李细妹为新当选的十八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颁发了当选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我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政协组织召开集体学习会
吴昌星参加
本报讯 记者报道:7月8日上午,县政协组织召开集体学习会,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县政协主席吴昌星,副主席邱昌河、彭民生、赵海远,县政协领导李卫平参加集体学习会。
会议指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
民主政治建设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每位共产党员和每位政协工作者, 都应成为以德治国的积极实践者,倡导和发扬传统美德。
彭民生作辅导报告。报告要求,县政协机关党员要头脑清醒,居安思危,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及县政协各项工作中。
会议期间,县政协常委及机关党支部党员还学习了解了我县理学研究会主讲的国学理学概要和精髓。
二版综合新闻:
上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支增幅加快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构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据7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期内现金收入为2169.46元,同比增加288.25元,增长15.32%;人均期内现金支出2817.33元,同比增加734.41元,增长35.26%。 (王晓春)
上半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较快
上半年,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51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其中批发业零售额26570.6万元,增长25.1%;零售业零售额39493.3万元,增长13.6%;住宿业零售额884.1万元,增长23.4%;餐饮业零售额9570.6万元,增长11.1%。 (谢宝新)
简讯:
县地税局以纳税服务为载体,不断强化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机制,规范服务方式,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李焕平、穆花)
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供养对象的人身安全以及基本权益,县民政局对全县敬老院开展了一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全面安全排查,切实抓好专项重点整治工作。 (廖金花)
为把计划生育工作做实、做好,左拔镇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立“一卡双挂三管理”制度,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管理。 (周步云)
黄龙镇以“千人评议作风效能”为抓手,以“服务发展促提升”为目标,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汇编”,制定了项目招商引资、协调推进、强化管理等三大机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最好的环境和最佳的平台。 (徐铮)
大江护林站着力打造和谐林区
本报讯 黄名训、记者欧阳雄飞报道:今年以来,县林业局大江护林站积极开展“整治林区专项”活动。目前,大江林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各种不稳定因素大大降低。
随着我县林权勘界工作全面铺开,大江护林站与有关单位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轻重缓急逐案调处,特别注重抓好林权勘界中出现的山林纠纷,多次深入争议山场勘察,核实证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相关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做好纠纷调处工作。该站对山林纠纷调处实行工作组分片负责制,稳妥调处好重点、难点山林纠纷和跨乡镇的山林纠纷。今年以来,该站共调处各类山林纠纷案件3起,查处1起滥伐林木案件,维护了林区稳定。
永远跟党走
我县掀起学习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热潮
本报讯 力权、友余、丽萍、镪芳、永健、际平、明富、紫强报道:90年风雨历程,90年辉煌成就。连日来,我县广大干部、群众认真收看收听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纷纷表示一定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永远跟党走,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
7月5日上午,县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了座谈讨论。大家认为,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大家纷纷表示,将永远牢记党的历史,切实履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以实际行动把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进一步坚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安排,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开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推动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7月1日上午,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体收看收听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大家一致表示,今后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在第一位,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暧民心。
7月1日上午,黄龙镇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镇政府会议室收看中共中央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现场直播,反响强烈,精神振奋。大家一致认为,聆听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后,更加坚定了永远听党的话、跟党走,振兴中华、复兴华夏的理想信念。要把热爱党、热爱祖国的激情化作动力,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之中,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贯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方向,发挥党员的时代先锋作用,为建设幸福富裕的新黄龙作出不懈努力。
7月1日,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来到“三送”挂点村左拔镇大江村,帮助农户清除田间地头的杂草,清理疏通沟渠。上午10时,该大队全体党员干部在村民家中收看收听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加强理论学习,迎难而上,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思路,为建设活力钨都、绿色南安、幸福大余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7月1日上午,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全局党员干部一道收听收看大会实况,共同庆祝党的生日。该局党员干部说,要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有力的创新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促进我县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旅游活县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人社局组织人社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家一致表示,要把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与当前“三送”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结合起来,与社区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争创工作主动性与创造性,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 6月27日,在全省检察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暨红歌演唱赛上,县检察院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受到省检察院的表彰。 (肖冰、彭孝通)
● 河洞乡通过举行“七一”总结表彰大会、举行庆“七一”系列文体活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举行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等,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刘小琴)
● 左拔镇通过召开一次庆祝表彰会、举办一期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召开一次创先争优(“三送”)活动座谈会、开展一次“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等方式,热烈庆祝建党90周年。 (周步云)
● 新城镇开展“九个一”系列活动庆建党90周年,即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举办一台文艺晚会,向农村党员发放一份政治生日贺卡,上一堂党课,走访慰问一批困难党员、老党员,组织一次党代表外出学习考察,开展一次乒乓球赛,举办一次拔河比赛,开展一次党章知识竞赛。 (王颂平)
● 县卫生局党委在“七一”前后开展系列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一次义诊活动,开展一次慰问活动,读一本好书,上好一堂专题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主题活动,进行一次革命传统教育。 (罗冬女)
● 6月29日,县教育局老协组织局机关及城区学校离退休干部职工近300人,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健步行活动”。 (曹继海)
● 6月30日,在庆祝建党90周年之际,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挂点村新城镇南丰村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叶际炳等人,向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 (曾小晶、李旭、王小光)
● 6月30日上午,南安镇召开庆祝建党90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7个先进党(总)支部,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9名优秀共产党员,并对下一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钟颂华、戴俊)
● 7月1日上午,青龙镇举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暨‘一先双优’表彰大会”,授予了青龙村党支部等6个单位“先进党支部”称号,同时表彰了38名“优秀共产党员”、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刘树梅)
● 7月1日,赣州龙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党支部正式成立。赣州龙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今年5月荣升国家房屋建筑监理甲级资质,是全省第一家县级监理企业荣升甲级资质的企业,监理服务范围覆盖全市各县。 (刘锦伟)
县检察院党支部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本报讯 肖冰、彭孝通报道:6月30日,在全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县检察院党支部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这是该院党支部继2009年被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后,又一次被省委授予这一荣誉称号。
近年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检察业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以“五争一创”为主题的机关党建红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在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体现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及骨干作用,促进检察队伍全面发展,形成抓党建促业务、抓业务促党建的良好局面。
二版图片说明:
重温入党誓词 激发工作热情

6月27日,县地税局南安分局党支部组织党员来到金莲山革命烈士墓,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烈士、激发工作热情”活动,以此勉励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爱岗敬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热情。 成锡远、何兰英、李南平 摄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县老年体育协会和县太极拳协会联合举办“大余县庆祝建党90周年老年人健身项目展示表演”,于6月25日和7月1日早晨在县城钨都广场和街心花园广场分别举行。10多个老年人文体组织分别表演了“快乐参与,健康向上”、“五星红旗”、“天清地泰”等10多个精彩节目,以这种健康快乐的方式向党的生日献礼。 许崇任 摄
综合新闻·经济新闻:
青龙镇:全力打造富裕和谐青龙
本报讯 刘帆、树梅报道:近日,青龙镇党委组织各党支部负责人、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传达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要求各党支部要把传达、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和县“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努力把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思想凝聚到打造富裕和谐青龙的共同愿望上来,把力量汇聚到目标的实现上来。同时,结合青龙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该镇提高认识,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在提高党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尤其注重青年党员、青年致富带头人的培养和推广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执行力;着力抓好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乡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着力抓好二塘村两个省扶点的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着重抓好小城镇建设、圩镇整治建设,展示沿江两岸特色;着力抓好抗旱、防汛工作,确保旱涝保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认真落实开门大接访,做好群众工作,落实惠农政策,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实行工作日干部职工签到制,周一召开例会,镇纪委每周不定时对干部职工上岗情况进行督查,为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县环保局
为推进生态立县作出应有贡献
本报讯 余环宣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县环保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代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人大工作报告、政协工作报告。全体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以学习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为契机,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以昂扬向上、奋斗不息的精神风貌,团结拼搏,克难奋进,扎实工作,为早日实现工业强县、旅游活县、生态立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继续坚持执行每周五的学习制度,切实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转化为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二要强化措施,严格审批。坚持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产业环保准入和节能准入标准,坚决抵制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抓好重点水污染企业排查工作,坚持重点水污染企业每周不定期排查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公正执法,严肃处理那些严重污染环境、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人和事。四是积极开展章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全力推进浮江河、樟斗茶园河等流域综合治理,确保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15%。五是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切实加强水源涵养工程、湿地保护工程和生态隔离带建设,确保全县人民饮用水安全。六是进一步转变观念,改变过去轻服务、重收费的做法,做到“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协助企业兴建污染处理设施,还全县人民一片蓝天碧水。
县质监局
强力推进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本报讯 余质宣、记者彭承礼报道:县质监局从6月开始至12月,集中半年时间,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此项行动已初显成效。
该局加大宣传力度,向生产企业发放了40张《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公告》等,并要求各生产企业主将公告张贴在醒目位置,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投诉。同时,开展突击检查行动。目前已出动30余人次,对每家生产企业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食品质量、从业人员以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购进票据不全,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公示等问题,已责令其立即整改。要求生产企业必须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制”即实名制、备案制、公示制、承诺制、长效制,“五专”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
东宏系列产品在江西省地方特产(广东)展销会上成“抢手货”
本报讯 记者欧阳雄飞报道:6月24至28日,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江西省地方特产(广东)展销会在广州市锦汉展览中心举行。副省长熊盛文、省商业厅厅长伍再谦等来到大余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参展区,饶有兴致地参观了东宏系列产品,赞扬这些产品集艺术、文化、收藏为一体,为江西人民争了光。
在60平方米的东宏参展区内,摆放着锡制茶杯、锡制国画、锡制茶叶罐、锡制酒具等各类锡工艺品,吸引了一大批客商和消费者前来观赏选购。3名慕名而来的阿拉伯客商以3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对“花开富贵”大花瓶。台湾客商张小明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精美的“石雕锡刻”纪念版匾,他说:“东宏的产品精致大方、品位高雅、文化内涵深厚,我们打算与东宏合作,把中国锡工艺品推向世界。”短短5天时间,大余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的产品成为“抢手货”,销售金额达1000多万元,接到13家企业的订单。
三版图片说明:
“花吹雪”西红柿
每亩单产破万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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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安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特色蔬菜产业,在青龙镇二塘村蔬菜基地内搭建了27亩竹木连栋大棚种植“花吹雪”西红柿,自4月中旬采摘以来,每亩产量已突破万斤,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图为该合作社理事长刘盛和在大棚内精心管理西红柿。 吕起珍 摄
四版专页:
光荣榜
2011年,按江西省高招办公布的第一次划经,大余中学一本上线131人,二本上线304人,音体美特长生二本上线109人,共计544人,同比去年增加了32人,二本以上上线率列全市第三名。
大余中学2011年高考上线名单
七版综合新闻:
我县启动《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
本报讯 万马、廖友联、黄升、李紫强报道:7月1日上午,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主办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在县街心花园举行。在活动现场,县社保局、就业局、医保局、农保局准备了2万余份宣传资料,发放给前来咨询的市民。
“我父亲今年55岁了,现在没有工作,他是否能参加养老保险?”“我在工业园务工,能参加医疗保险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就业、调解仲裁等咨询台前,前来咨询相关问题的市民络绎不绝,现场工作人员针对这些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此次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就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社会保险政策,根据自身的情况,充分享受到一系列社会保障。”县社保局负责人如是说。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最大的亮点就在于将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据悉,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内,各乡镇陆续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利用《大余报》、县电视台集中宣传《社会保险法》相关内容,并出动宣传车在11个乡镇巡回宣传,印刷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横幅45条。
县供电公司全力迎峰度夏保供电
本报讯 朱定飞报道:随着天气日趋炎热,为有效应对今年夏季用电高峰电力供应形势,确保电网安全度夏,县供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2011年大余电网迎峰度夏保供电方案》,多措并举全力打好迎峰度夏战役,为大余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清凉度夏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7月3日,该公司组织4个变电巡检分队,按计划对全县10座35千伏变电站的重要设备进行了综合性巡检、消缺, 特别是在高温、大负荷的情况下,加大了对各变电站主设备的管理,通过开展设备专项检查,对设备健康状况进行早期评估和分析,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已发现隐患8处,及时处理6处,有效清除了隐患,为确保夏季安全供电提供了保证。
我县试种超甜玉米获成功
本报讯 钟云莉报道:近日,甜玉米优良新品种——SB903超甜玉米在我县试种推广取得成功。日前,县供销社会同相关部门以及厦门农龙种苗有限公司,邀请部分种植大户和厂家、经销商代表,在池江共同举办SB903超甜玉米现场观摩会,现场展示SB903超甜玉米种植成果,交流生产经验技术,共同探讨SB903超甜玉米推广和产业发展良策。
SB903超甜玉米是从美国引进优良品种繁育而成,具有籽粒整齐、商品性好、加工出籽率高、适应性强、容易栽培等特性,被称为“水果甜玉米”。县供销社从2008年开始在池江长江一带组织专业合作社进行试种推广,现已达到了2000多亩的种植规模,赢得了农户的广泛认可。观摩团一行先后来到长江村和新江村参观甜玉米基地,交流探讨了甜玉米推广和产业发展经验。据了解,在发展水果甜玉米产业中,县供销社积极履行部门职能,充分发挥中介作用,为经销商、加工厂与专业合作社搭建起了一座座成功的桥梁。目前,加入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已达300多户,仅发展甜玉米产业一项就为种植户实现户均年增收8000多元。
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全面启动
本报讯 陈晓燕报道:为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难的问题,日前,县总工会2011年“金秋助学”活动全面启动。
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从6月20日开始,分调查摸底、筹措资金、申报审核、资金发放和活动总结五个阶段进行。高考一结束,县总工会就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做好调查摸底和登记建档工作,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扬扶贫济困的慈善义举,积极搭建爱心平台,广泛发掘社会力量参与,踊跃为困难职工子女奉献爱心。开学前夕,县总工会将通过结对助学、对口资助、资金助学等多种形式,为符合受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发放助学金,以确保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
土地不容非法买卖
□记者 欧阳雄飞
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是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然而,当前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各类违法违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行为。那么,土地能否随意买卖,非法买卖土地将受到什么处罚,如何依法买卖土地?本报邀请有关法律工作者和基层国土工作者,对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和答案进行了梳理。
1、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
非法买卖土地是指其行为不仅包括买卖土地所有权,还包括买卖土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
2、国家法律法规对非法买卖土地有哪些规定?
《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19条: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3、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土地管理法》第73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81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4、如何依法买卖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56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让您了解《城乡规划法》
□记者 谢映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一部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城乡规划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和城乡统筹思想。这部法规的实施,将提高统筹城乡发展水平,规范城乡规划行为,保护公共利益。目前,我县正处于建设发展的重要时期,《城乡规划法》将为做好科学规划、严格规划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1、《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宗旨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城乡规划是政府的职能,共同遵守城乡规划是全社会的责任;(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三)建立了新的城乡规划体系;(四)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五)加强规划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七)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要求;(八)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九)强化法律责任;(十)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3、《城乡规划法》包括哪些种类的规划?
《城乡规划法》所称的城乡规划,是指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一个规划体系。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4、什么是规划区?
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5、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为:城乡统筹原则、节约用地原则、合理布局原则、集约发展原则、先规划后建设原则。
城乡规划工作必须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国情,面对现实,面向未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确定城市和村镇的性质、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必须坚持依法管理,逐步实现城乡规划的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