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府办字[2011]223号
关于报送2010年度县情大事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记录大余县各行各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展现“十一五”时期大余与时俱进,加快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新面貌、新变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继续辑录2010年度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大事要事,编辑整理《大余县2010年大事记》,同时征集特色、典型资料,向《江西年鉴》、《赣州年鉴》(2011卷)报送县情辞条资料。现将编辑报送县情大事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辑体例
收集乡镇、部门、单位2010年度内各项重大事项。以时为序,一事一条,采用记事本末体方法记叙,每条大事应从起始记至结束,保持事件的完整性与可读性,时间要具体到日或者到时、分。
二、辑录的主要内容
1、2010年度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各项举措,取得的新经验,重要会议和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
2、重要的招商引资活动及引进的大项目成果。
3、上级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到县考察指导工作情况,市级以上部门在县举办召开的各类会议,县内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出席的重要会议或者学习考察活动等。
4、各乡镇、部门、单位年度内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论文,公开出版的论著和文学作品(可列表汇总)。
5、各乡镇、部门、单位在县及掌握县籍在外人员年度内晋升为副处(团)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晋升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
6、县域范围内行政区划的变更,城市建设、旅游景观的建设工程项目,自然灾害及其他奇异事件。
7、各乡镇、部门、单位及个人所获荣誉按获奖时间顺序填报荣誉称号、授评单位等内容,先进个人须标明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三、报送时间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安排专人整理辑录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单位的大事记。部门单位大事记、典型材料除报文字材料外,还需报电子文本资料。资料报至县地方志办公室(邮箱:
dyxzb2009@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县志工作 县情大事记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政工科,县委各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