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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要负法律责任
[ 来源:县委宣传报道组  作者:欧阳雄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9-9 ]  【字体: 字体颜色

      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了“土地整治”活动,有效促进了土地保护。但当前仍有不少地方存在非法占地行为,侵害了国家和农民的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为此,记者带着这个问题来到了县国土局法规股进行采访。
        1、什么是非法占地行为?
        非法占地行为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没有合法征收及用地手续、批准手续或违反批准文件的要求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2、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标准是多少?
        未经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用地的数量,非法占用土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罚款的,按下列标准执行:(1)占用基本农田的,每平方米20—30元;(2)占用其他耕地的,每平方米10—20元;(3)占用其他土地的,每平方米10元以下。
        3、非法占用土地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非法占地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标准是多少?
        未经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用地的数量,非法占用土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罚款的,按下列标准执行:(1)占用基本农田的,每平方米20—30元;(2)占用其他耕地的,每平方米10—20元;(3)占用其他土地的,每平方米10元以下。
        5、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将会如何处理?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国土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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