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余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余府发[2004]34号
大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大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赣国土资字[2004]62号),县政府决定予以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大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2001年到2010年是实现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矿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为了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和矿业在我县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支柱作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调控和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大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10年)。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大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有关行业“十五”规划编制而成。是我县矿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县政府地矿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本县所辖行政区域内除铀、石油、天然气以外的所有矿产。
本《规划》以2000年为基准年,2001年——200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10年。《规划》解释权由县政府授权县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 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一、经济、社会和矿业发展概况
大余县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的西南边境,南岭山脉大余岭北麓。地理座标:北纬25?15′—— 25?37′,东径114?——
114?44′,全县国土面积1367.63平方公里。行政区划下辖8镇3乡。其南部和西部与广东南雄、仁化县齐界,东部及北部则分别与省内信丰、南康、崇义县毗连。
本县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风和日丽、四季分明。县境内现有森林面积99718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6.2%。全县多为海拔200米——1200米的中低山或低山区,钨、锡、稀土有色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现有人口28万人,其中农业人员20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1%。赣韶323国道南西横贯大余,县城至各乡、镇均有水泥路相通,距京九铁路南康站55公里;距京广铁路韶关站145公里。水力、能源、交通、通讯率及城市建设等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外开放继续扩大,出口贸易不断增长。
“九五”期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县扩大开放、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00年全县GDP达14.0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0.4%,人均GDP由1995年的2422元增加到2000年的5079元。财政总收入9117.2万元,年均增长10.99%。工业生产特别是矿业生产平稳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加工业;三次产业结构比由1995年的32.6:37:30.4调整为28.3:36.4:35.3。
2000年工业总产值10.9亿元,较上年增长11.17%;其中矿业产值2.94亿元,占总产值的26.97%。矿业作为大余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从一般资源采选业到矿产品精深加工的战略性整合,经过几年的组合和发展,走出了困境矿产品流向及物流量取得较好效益,矿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形成了矿业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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