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管理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公开 > 2020年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量:

   

第一部分大余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余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县城区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的规划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综合协调;负责各乡镇城镇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

(三)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绿化、亮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五)编制城区路灯布局规划、灯型、建设;编制城市亮化工程项目规划,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利用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工具、空飘物等载体及城市空间等设置;负责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语、条幅等广告、宣传及标准性设施设置的审查、审批、办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城区户外广告资源经营工作。

(七)负责对城区各类宣传、展销、咨询等临时占道活动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对城区公用设施开挖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对城区洗车场(点)的设置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

(八)指导和监督城区内地下和空中管线的铺设、架设工作。

(九)负责数字化城管的规划、建设和指挥调度。

(十)指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集、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意见;对各项城管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十二)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本系统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事项;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主城区内已取得规划许可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建行为进行立案审查,并将案卷线索移交县城市管理局,由县城市管理局对主城区违章建筑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拆除;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主城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由县城管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及处置。

(十五)划入城镇排水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全县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负责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负责中心城区排水管理、城市黑臭水整治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即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环卫所、县园林所、县路灯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22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退休人员70人;年末其他人员55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4941.7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80.57万元,较2019年增加11952.84万元,增长92%;本年收入合计21561.22万元,较2019年增加11166.56万元,增长107 %,主要原因是: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经费,2、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增加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1561.22万元,占1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4941.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4792.75万元,较2019年增加5184.36万元,增长54 %,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0149.04万元,较2019年增加6768.47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工程款项目未结算完成。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26.45万元,占10%;项目支出13366.3万元,占9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69.12万元,决算数为1479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13万元,决算数为15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主要原因是支付死亡抚恤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5万元,决算数为 4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保基数调增。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5239.32万元。主要原因是大余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增加经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57.6万元,决算数为570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42万元,决算数为48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主要原因是大余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增加经费。

(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0万元。主要是大余县城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增加经费。

(七)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6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大余县智慧城市(城管)提升项目增加经费。

(八)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万元,决算数为1013.85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增加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7.8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2.9万元,较2019年增加157.99万元,增加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和医保等基数上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1万元,较2019年减少28.17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97万元,较2019年增加44.45 万元,增加217%。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5.47万元,较2019年减少47.78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6万元,决算数为2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5.93万元,增加29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万元,决算数为 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0.22万元,增加302%,主要原因是去年发生数在本年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4批,累计接待10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42%,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4.2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原有的执勤执法车设备老化,创文创卫工作需要购置电动执勤执法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有的执勤执法车设备老化,创文创卫工作需要购置电动执勤执法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77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更换旧设备,日常维护费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补充原有的设备。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6万元,增加266%,主要原因是:创文创卫整治,相关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8.852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330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9.2460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275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003.852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0.752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市政、园林、环卫工程作业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63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9%。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9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39.31万元。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2020年度得分为89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卫一体化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80.1万元,执行数为435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符合大余县实际的垃圾收运系统和稳定的保洁队伍;二是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保障全县环境卫生保洁正常运行;三是提升城区和各乡镇圩主次干道机扫率。

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县城区人行道、道路、排水管(沟)、检查井等市政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见附件)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大余县城市管理局部门十张公开表

    附件2.大余县城管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附件3.大余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