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929001]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
编制人数小计2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1人,行政在职人数2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十张附表)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255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2.9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0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7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54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5.4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2552.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2.9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5.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87.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1.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3.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06万元,资本性支出939.9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77.1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3.99万元;国防支出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0.17万元;农林水支出622.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2.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万元;其他支出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2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7.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8万元;资本性支出2281.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1.49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0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84万元;农林水支出193.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6.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25万元,资本性支出17.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16.1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7.37万元,增长14.5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项目情况说明
1.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
年初部门预算。
3)实施主体
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基层组织运转保障补助经费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1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保障政府日常运转,指标使用率达到100%。
2.转移支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乡镇、计生、其他转移支付。
2)立项依据
年初部门预算。
3)实施主体
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乡镇计生其他转移支付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9.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保障政府日常开支,指标使用率达到10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吉村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9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5.7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比上年增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