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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开展执法检查

来源: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徐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22 18:27:20


  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县,对我县贯彻实施《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机关一级调研员王石水、李鉴庆、梁铁民带队检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陈秀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君侦等参加。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南昌起义军余部大余整编司令部旧址、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弓里中共赣粤边特委交通站旧址等地,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听取汇报、观看视频、交流座谈等形式,多角度了解我县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情况。
  陈秀敏介绍了我县工作情况。她指出,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革命文物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取得喜人成绩。《南国烽烟举红旗——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历史陈列》获评“2022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南昌起义大余整编旧址保护利用案例、陈毅旧居保护利用案例被评为全省革命文物保护运用优秀案例,革命场馆建设与展示、遗址保护和利用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创新措施中解决问题,切实将《条例》贯彻执行水平、革命遗址保护成效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检查组对我县结合当地实际,多方式、多途径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形成各具特点的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形式表示肯定。希望我县进一步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确保其各项规定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保护机制,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传承好红色资源;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革命遗址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活化利用革命遗址,不断激发革命文物资源活力,赓续大余红色文脉。
  据了解,我县目前共有30处革命遗址列入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名录,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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