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大余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经购买人申请、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等程序,现将购买国机智骏新能源汽车(第一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20日至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书面向大余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大余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8722038
附件:购买国机智骏新能源汽车(第一批)公示名单
大余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购买国机智骏新能源汽车(第一批)公示名单
序号 |
购买人 |
购买时间 |
购车型号 |
推广单位 |
1 |
刘颂辉 |
2020年8月31日 |
国机智骏(GC1高配) |
县发改委 |
2 |
曾凡荣 |
2020年10月9日 |
国机智骏(GC1高配) |
县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