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收购一家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全部股权,现公告如下。
一、拟收购目标企业的要求:
(一)企业必须为在赣州地区注册、备案的独立法人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建造师、三类(A、B、C)人员、五大员、工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业绩良好,能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二)企业股权结构清晰,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贷款及对外担保,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二、股权占比要求:
意向被收购方全部股权出让。
三、收购程序:
(一)在公告发布以后3个工作日内,意向被收购方需到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如在规定期限内报名超过两家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以资质多、价格低(按评估价和收购价比例确定)优先。
(三)目标公司达成初步意向后,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恭请意向企业与我司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797-8711806)沟通联系,并于本公告截止之日前将意向书(需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dyctgs@163.cm。
特此公告。
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