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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进展情况

来源:大余县生态环境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31 17:42:00

根据赣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通知》(赣市环督整改办字〔2023〕1号)要求,现将我县牵头问题各项整改措施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反馈问题二十三: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工地监管缺失,为应付本次督察,编造虚假处罚案卷资料,执法文书时间、结案时间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了工作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了执法机制,制定了《城乡规划建设局监察大队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管理。

二、反馈问题三十三:督察期间突击检查发现,大余县51个在建工地有49个工地不同程度地没有做到“六个必须,六个百分百”。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整治步骤整改责任人。2019年5月30日51个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全部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2019年10月底,县中心城区在建工地扬尘整治全部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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