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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招聘讲解员公告

来源:其他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24 16:52:29

根据工作需要,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6月1日后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品貌端庄,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博物馆事业,有志于从事讲解服务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好,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有一定才艺

4、性别及户籍不限,但必须居住在本县。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大余县黄龙镇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二楼办公室,报名时填写《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相关资料,联系电话:罗(15297806512)。

网络报名:登录大余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jxdy.gov.cn/),搜索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招聘讲解员公告,下载《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好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发邮箱:dyxjng@163.com。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5)相关资格证书等。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内容:进行现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及其他从事讲解工作的潜质。应聘者需要准备好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唱歌、舞蹈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会议室。

五、工资待遇

1、合同制讲解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被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同意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

2、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18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

3、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月工资3500以上/人(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基本和大病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8382007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4717542094 

附件: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招聘讲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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