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08 11:03:00

我市印发《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实施乡村全面振兴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奋力打造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

文件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确保全市粮食面积稳定在756.3万亩、产量达265.4万吨以上,油菜和大豆等油料作物面积达132万亩以上,全面提升粮食、肉类、蔬菜等各类食物保供能力和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全面落实帮扶政策,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全面提升农业产业质量效益,打造脐橙、蔬菜、油茶、畜禽、稻米五大百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力争综合产值突破1400亿元,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富硒农业,打造部省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省市共建样板”。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纵深推进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开工建设2642个新农村点,加强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把乡镇建设成为乡村经济中心,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每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定在15万元以上,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文件提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保障优先发展要素,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充分保障乡村发展用地需求。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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