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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7日(总第2407期)

来源: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18 09:15:00

  2023年5月17日  星期三
  农历三月廿八(总第2407期)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奋力建设更高层次实力活力美丽幸福大余 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余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大余天气】
  今晚到明天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雷电,偏北风2~3级,气温23-31℃;后天多云,气温22-32℃。


【本期导读】
  ◎深入推进双“一号工程”:政务服务“刷脸办”
  ◎大余新闻: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在大余中学开展“科学照亮山区——科学家进校园”主题活动
  ◎今日美图:告别红领巾 青春再启航
  ◎通告:大余县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主管 江西日报社主办 大余县委宣传部承办


【深入推进双“一号工程”】
  ▲大余:政务服务“刷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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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来办理业务,要带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等纸质证件,现在带个手机、刷个脸就能办理,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刘先生运用“刷脸办”,顺利办理了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大余县行政审批局不断推进“刷脸办”免带证改革,梳理了第一批“刷脸办”事项109项。该局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实现证明材料从“索要”到“不要”转变、从申请人提供到部门获取转变、从纸质证照到电子证照转变。同时,通过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依托赣服通、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及电子证照数据库等数据资源,推进了可信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更多领域的应用,最大限度减少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和负担。目前,“刷脸办”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反映的证照材料重复提交、循环提交等突出问题,为打响“余快办”营商环境品牌注入了新动能。(来源:赣南日报)


【大余新闻】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在大余中学开展“科学照亮山区——科学家进校园”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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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离退休党总支书记、中国科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刘荣华等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专家学者一行走进大余中学,开展“科学照亮山区——科学家进校园”主题活动,并召开对口支援大余中学座谈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陈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荣华在讲话中说,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以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凝聚“五老”力量、导师资源,注重思政引导,提升科学教育,不断践行家校共育。希望通过“科学照亮山区——科学家进校园”主题活动,让革命老区的孩子们更有机会和科学家们面对面,培养他们参与大气科学、环境科学领域的科学素质和兴趣。
  陈亮对大气所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助力老区中小学生科普教育发展表示感谢。陈亮要求,要强信心、开新局,打响大余教育好品牌,发挥好帮扶基金作用,打造业务精良、善于进取的教师队伍。要学科学、谋新篇,推进科普教育新发展,依托好中国科学院、省科学院、赣江院的先进科普教育力量,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专家学者交流合作。要强监管、聚合力,营造尊师重教好氛围,纵深推进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活动当天,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博士、北京市气象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潘昕浓带来“北京冬奥会的气象科技”专题讲座;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正研级高级工程师郑伟鹏博士带来“气候变化、碳中和与地球系统数值模拟”专题讲座;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副研究员王利刚带来“科学用脑,高效学习”专题讲座;郑州大学教授张文煜带来“‘大气探测’第一课”专题讲座。(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彭青芸)


【今日美图】

  近日,我县举行了“学习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离队入团仪式集中示范活动。出队旗、敬队礼、重温入队誓词,100名离队的少先队员在大余县体育场面向队旗整齐排列,最后一次唱响队歌、行少先队礼。随后,出团旗、奏团歌,少先队员们告别红领巾,面对团旗庄严宣誓,佩戴上团徽,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祥洋 摄)


【通告】
  ▲大余县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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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预防学生溺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
  二、举报范围
  发现学生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报警电话。
  (一)学生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三)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等情况的。
  (四)偷盗或故意损毁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救护设施的。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举报人须在10日内到县教科体局督导安全股领取奖励资金300元。多人同时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私自下水的学生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建议当地乡镇(管委会)、村(居)委会将其监护人编入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志愿者队伍,进行义务巡河2天。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至全县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特此通告

大余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责编:李娟  编审:龙秋萍 监制:黄瑞泉 总监制:彭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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