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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总第2636期)

来源: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26 20:32:12

  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农历三月十八(总第2636期)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 加快建设更高层次实力活力美丽幸福现代化大余
  ※打造模范机关 建设勤廉大余
  ※赣州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大余正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


【大余天气】
  今晚到明天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雷电,偏南风1~2级,气温21~29℃;后天阴有中雨,局部暴雨并伴有雷电,气温21~27℃。


【本期导读】 
  ◎攻坚克难 大抓落实:全力以赴忙生产 加班加点赶订单
  ◎大余新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业园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专题调研
  ◎通告:大余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主管 江西日报社主办 大余县委宣传部承办


【攻坚克难 大抓落实】
  ▲大余:全力以赴忙生产 加班加点赶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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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我县各企业开足马力抓生产,加班加点赶订单,全力冲刺二季度,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大余县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区,记者在元泽钨钼科技有限公司看到,生产车间内机器轰鸣,在粉墨车间、烧结车间、密炼车间,六十余名工人有条不紊完成锻压、产品鉴定等各项工序,现场生产场景如火如荼。据了解,元泽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钨合金材料及其制品的公司,产品主要涉及高端医疗设备、钟表等,今年以来,公司产品订单不断,员工们加班加点完成销售订单。
  在金上精密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机器嗡鸣,一百多台数控机床开足马力,赶制出口订单,工人们正在进行包装、巡检等工作,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严杰 张治嘉)


【大余新闻】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业园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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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至2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对全县工业园区改革创新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进一步推动大余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邓金健,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华辉出席活动。
  座谈会上,县工业园管委会汇报了改革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能,围绕园区机制体制、绩效薪酬改革、园区建设等展开了深入交流讨论。
  邓金健指出,工业园区是大余工业发展的主阵地、主战场,是引领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如何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是大余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也是人大持续关注的发展问题。
  邓金健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园区改革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深入学习省、市关于深化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抓住方向,锚定目标、精准施策,全力做好园区改革创新的各项工作。要对标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要求,聚焦机构设置、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等各项重点工作,推行专班化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深化放权赋能,强化考核评价,不断激发园区发展的动力、活力和职工干事的激情、活力。要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大余的发展实际,加快推动各类要素向园区聚集、项目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群,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座谈会前,调研组一行还先后深入赣州市钨产业技术研究院、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江西东腾锂业有限公司,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园区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方面情况。(大余县融媒体中心 李欣)


【工作简讯】
  ▲县民政局:驻村工作队助力发展仙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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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斗镇镇村干部及县民政局驻横江村工作队队员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了横江村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土地资源等因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仙草种植计划,并为村民们提供优质的仙草种子和种植技术。在种植过程中,驻村工作队队员与镇村干部一起,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播种、施肥、浇水等作业,及时解决村民们种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仙草产业顺利发展。截至目前,已发展仙草种植试点25亩,预计每亩利润可达到2-3千元。(罗宏)


【通告】
  ▲大余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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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发布如下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
  三、禁火内容
  (一)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焚烧秸秆、烧垃圾、吸烟、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禁火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以及森林经营单位要在禁火区内设立固定及流动森林防火检查点,并督促相关村组加强对所辖区域内老人、儿童、智力障碍者、聋哑人、精神病人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具体监管责任。
  (三)禁火期内,因生产确需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事先报送并获批《野外特殊用火审批表》。
  四、禁火措施
  (一)各乡镇、旅游景区要充分发挥护林员、应急队员的职能作用,加强野外巡查,及时制止一切违规用火,重点做好林区、景区的火源管控。
  (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务新媒体等载体,以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禁火令家喻户晓。
  (四)对在禁火区域内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旦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防灭火办报告。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8722376。

大余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编辑:王丽   一审:龙秋萍  二审:陈姣玲  三审:黄瑞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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