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第二期)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5-15 14:23:00

三、申请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的途径有哪些?

困难群众申请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的途径有线下、线上两种。

(一)线下途径: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村(居)委会协助提出申请。

(二)线上途径:通过手机支付宝“赣服通”小程序搜索社会救助申请,或者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政策咨询。

四、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受理。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授权核对,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支出等状况,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进行受理。

(二)调查、核对。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支出等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三)审核、审批。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救助对象身份认定的公开公示、审核确认,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认定结果进行长期公布。

五、停止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的情形有哪些?

(一)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经过核查超出规定标准的;

(二)不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

(三)拒绝接受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查的;

(四)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官方微信
关注·政务微信
新浪微博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