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藏品入藏标准
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馆藏藏品入藏必须紧紧围绕我馆陈列展览、满足广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以及我馆办馆理念这一主题,并且还紧扣地方特色有关的历史文物、民俗文物、近现代名人书画等一一甄选入藏。入藏的文物必须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能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能为和谐社会人民幸福生活服务。
藏品鉴选必须符合本馆文物收藏的目的,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统一的定级标准进行鉴选。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分类、定名、定级。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集中保存。非藏品另行处理,不准登记入库。
二、入藏程序
(一)藏品接收
藏品入馆后,由史料部填写《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藏品入馆登记账》,记录藏品名称、时代、种类、出土地、金额、尺寸、重量、完残程度等信息。
(二)藏品鉴定
入馆的藏品,必须经过鉴定后再决定是否入藏,确定入藏的藏品由史料部填写馆藏文物鉴定登记表,记录名称、时代、种类、出土地、金额、尺寸、重量、完残程度、鉴定情况等信息。
(三)建立文物档案
1、按顺序给藏品填写总登记号,将藏品信息填入藏品总登记账。
2、填写《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藏品卡》,
3、建立藏品分类账。
4、建立文物检索卡片
(四)文物正式入库
1、向藏品保管员移交藏品实物及藏品账簿和藏品档案
2、藏品保管员按照要求对藏品进行分类放置。
三、藏品征集组织及人员
根据我馆实际工作,成立藏品征集小组:
组 长:赵如
成 员:刘然茹、朱慧娥、王菲
四、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文物鉴定小组
根据我馆工作实际,史料部具体负责藏品征集,成立藏品鉴定小组:
组 长:赵如
成 员:刘然茹、朱慧娥